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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1:10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北路68号,电话:0566-2125501,邮箱:czjtxxw@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条,点击202093次。一是根据上级要求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发布格式,提高信息查找的准确性便捷性。二是召开决胜“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线访谈,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每月及时公开公共交通运输量、港口货物吞吐量及船舶检验、船员培训、考试类等民生关切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及时、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其中部门网站收到1件、邮寄信件2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答复申请人。2025年度无逾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扎实开展无效信息清理,对过时、失效信息全面排查,相关无效信息全部清理完毕,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2025年,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除了部门网站日常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外,充分利用“池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交通运输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法律法规等信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导向明确。   

(五)监督保障。夯实工作基础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推进会,参加市政务公开集中办公及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统一部署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和督查,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典型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1

行政强制

1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到位,虽然2025年我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但其他文件相配套的政策解读较少,群众对交通相关政策的理解度不够深入。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相关数据有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公开结果,导致公开的时效性不到位。三是公众参与不够全面,重大决策的落地缺少公众意见。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公开。将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工作同步安排,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推进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公共交通、市场监管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载体,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年度,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依托政府信息平台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聚焦市民出行核心需求,规范设置公司概况、运营线路、乘车服务、乘车规则、乘客权益、安全应急6大核心栏目,建立动态调整类3个工作日内公开、固定基础类变动即更新的差异化更新机制。全年动态公开线路调整、服务升级等关键信息,畅通市民反馈渠道,高效回应咨询投诉且办结率达100%,同步强化安全应急信息公开与宣传,切实提升了信息公开便民性和公共服务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