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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1:14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北路68号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566-2125564,邮箱:czjtxxw@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配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加强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交通执法、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让群众了解到交通运输最新动态。

      做好常态化信息公开。年初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所有公开事项按时间节点推进,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54条,点击量109000次。

      做好决策信息公开。设立意见征集与反馈专栏,畅通群众意见吸纳渠道,及时公开意见征集反馈结果,确保有征集必有反馈。2022年全年共开展意见征集3次,征集结果反馈3次,有效地保证了政策制定的准确性。

      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共发布上级政策解读5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其中负责人参与解读2条、其他解读2条。主要领导通过会议形式,亲自解读《池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提升解读内容的易懂性和形式的多样性。

      做好主动与互动回应。优化互动留言办理机制,完善办理流程,全过程紧密跟踪督促,及时有效回复网友留言信息,全年共收到留言43条,主动回应交通热点问题12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清理目录。2022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件。

      行政权力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以及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目录对应调整。全年共公示权责清单调整信息1次,按月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按季度发布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权力结果信息,全年公示行政权力运行结果70次,有效提升交通执法领域建设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扩大了公开信息的受众面。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池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428条。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单位)职责。编制年度政务公开分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做好公共交通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公共交通信息公开检索栏目,梳理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4

行政强制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较去年有了明显的提升,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一是交通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发布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少。围绕存在的问题,我局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持续做好重大决策、重要规划、相关文件等政策信息的发布与配套解读。二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形成全面的交通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脉络。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在学习全市优秀政策解读范例的基础上,持续优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扩大解读视角,以更加直观形象的展示让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我局转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及安徽省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引的通知》至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以及公共交通企业,建立“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及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助力推进基层及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