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件的办理能力,增强执法规范性和案件处理质量,8月20日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组织召开了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件交流会议,三大队、公路执法科、法制科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集中学习了非法流动加油车所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刑事犯罪事项,具体包括:一、行政处罚方面: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运输;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技术参数;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无照经营;妨害公共安全;成品油销售偷逃税款等七类行为。二、行政许可方面: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三、刑事犯罪方面: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危险驾驶罪。会议还明确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责任,并对有限数量及例外数量柴油运输规则进行解读。
会议强调,执法人员应切实提升办案质量,一是在案件办理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彻底排除安全隐患;二是依法向当事人阐明其权利与义务,加强普法宣传,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理、合规推进;三是对拒不配合、干扰执法、故意拖延处理的当事人,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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