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00:00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池州市长江北路68号;邮政编码:247100;咨询电话:0566-2125563;邮箱:czjtxx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池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精准脱贫情况、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交通节能环保、公路建设管理、海事管理、港航建设管理、船舶检验管理、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29项一级目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4条,基本实现交通运输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历年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56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16条,领导简介16条、领导活动23条,其中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负责人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相关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度未发布统计相关信息。

   5.《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情况。

   2019年公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01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29项目。

   6.《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公开情况。

   2019年全年实施行政处罚共229起,无行政强制相关处理情况。

   7.《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16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公开情况。

   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公路通行费征收(政府收费还贷性公路),2019年11月调整后新增各类船员考试考务费征收项目。

   9.《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情况。

   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和下属单位共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计123.38万元。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开交通运输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等信息41条。

   11.《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方面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及行业扶贫共公开精准脱贫类情况信息共18条。

   12.《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围绕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共公开信息18条。

   13.《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目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证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类信息56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汇总信息6条,同时公开交通节能环保类业务信息23条。

   14.《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1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是交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公路建设管理、海事管理、港航建设管理、船舶检验管理类信息共96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坚持 “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本级政策解读14条,其中负责人解读6条、其他解读8条。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主动回应交通运输领域热点问题11件,平台受理并办结留言39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从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入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并在政务中心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2019年,办理公开自然人申请1件,依法按时答复,未出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被省政府纠错的情况,没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根据机构改革以及领导分工的调整,及时修订下发了《关于调整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二是完善目录规范,提升公开质量。根据集约化平台建设以及机构改革相关变动,及时调整公开目录,依据规范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完善交通重点领域以及交通运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政务公开目录,确保交通运输建设按“生命周期”全过程公开。大力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开,增设行政权力运行明细信息。三是强化政策解读,聚焦回应关切。重点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政策的解读工作,积极推行负责人参与解读并强化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多渠道全方位的政策解读。在强化网络舆情的监测与管理,第一时间互动回应网友的问题外,对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热点问题主动公开回应,提升服务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将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纳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维护管理,对原网页进行评估改版,升级后的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在线办事效率和服务品质。同时结合新条例以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相关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精准脱贫、交通建设等领域,逐项梳理并完善了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标准,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同时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了交通运输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列入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政务公开当作一项综合性目标任务抓紧抓实。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体系,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确保组织机构健全、人员保障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结合实际工作的开展,及时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协调负责,业务科室协同推进,信息公开事项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发挥局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职能,对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按季度通报制,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季度考评结果并召开整改推进会。四是做好新条例的宣贯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并在机关办公醒目位置发布宣贯标语,确保新条例的宣贯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7

2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6

-11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

+268

229

行政强制

5

+7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3.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缺漏,公开质量有待提升。重要决策事后公开多、事前公开少,内容不够完善。对社会关切的回应工作不够主动、不够及时,除了通过各类渠道收集需互动回应的网络舆情外,在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重要政策的发布以及一些关键的运输时间节点等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上,缺少对社会公众的主动回应,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着较大差距。某些重大决策预公开前,没有面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在决策的研究制定中,未能及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特别是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完整。与重大决策相关的正式文件出台后,对文件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缺乏完整配套的政策解读。2019年未按照“4·2·1+N”模式如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改进情况: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有效地收集整理并公开政府信息,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前要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让公众更大程度地参与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同时提高对政策解读的积极性、解读方式的多样性以及解读内容的权威性。强化舆情监测收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公开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渠道。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及政风行风评议范围,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季度考核,开展交流研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全方位提升。强化平台建设,扩大群众参与渠道。积极发挥机关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规范目录设置、充实网站内容、完善版块设计。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在持续发挥好以机关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建设的同时,整合信息资源,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加强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等互动平台建设,搭建政民互动平台,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和认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和回应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