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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事中心切实做好全市水运建设项目和港口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信息来源: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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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水运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海事中心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水运工程项目与港口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全力保障水运行业平稳运行、提质增效。

      一是严把复工关口,筑牢安全环保防线。要求水运工程项目对关键人员到岗与教育交底、施工现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应急保障准备等情况进行仔细排查。督促各港口企业重点对码头作业设施设备、消防系统、船舶靠泊设施等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对复工返岗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环保和质量等条件达标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是分类分批复工,全力实现满工满产。要求各单位紧紧围绕年度任务,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落细施工计划和用工安排,明确复工具体时间表,分类分批推进春节后第一时间复工复产。推动已复工项目工程和港口企业作业尽快形成更多的作业面和有效作业量,努力实现各单位从复工复产到满工满产转变。

      三是强化管理服务,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对春季融雪冻融、汛期提前、大风等安全生产形势做好分析研判,对水运工程和码头大型机械操作、船舶装卸作业、危货作业、有限空间及动火作业等高风险环节严格要求。督促各单位对复工前检查的问题建立清单、销号管理,闭环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复工复产按计划有序开展,全力保障全市港航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截至目前,我市3家水运工程项目已全部复工。全市27家港口企业中,3家因季节性水位问题处于停产,21家已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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