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皖交运〔2025〕63号)中“各地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截止目前,我市2025年度申请补贴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资金规模及使用进度,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暂停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国补)业务受理工作。
二、在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预登记手续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请,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仍可按照先到先得原则,继续按原流程办理。
特此通告。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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