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18青阳至池州段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19〕157号),G318墩上收费站将对收费范围内的过往车辆实行收费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站点位置及收费用途
G318墩上收费站位于国道318线K428+200M处。收费站收益资金作为公路建设投资还款来源,收支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G318收费公路项目收益资金收支暂行办法》执行。
二、收费开始时间及期限
2021年1月4日零时起(以车辆经过收费站时间为准),收费期限暂定5年。
三、国家政策明确的免收通行费车辆范围
(一)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二)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三)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四)符合国家运输鲜活农产品减免车辆通行费政策的车辆,以及沿线农民完全从事农业生产、运输农业物资的非营业性农用机械;
(五)按国家规定及经省政府批准免征通行费的其他机动车辆。
以上车辆在经过G318墩上收费站时免缴通行费。
四、市财政全额补贴车辆范围
(一)池州籍(车牌为皖R)小型客车(9座及其以下);
(二)池州籍(车牌为皖R)城际公交车、出租车,开往市区及高铁站、机场的旅游直通车;
(三)落户池州投资企业和投资人的自用小型客车(9座及其以下);
(四)本市群众生产生活用车;
(五)其他财政全额补贴车辆。
以上车辆通行费由市财政实施全额补贴,车辆在经过G318墩上收费站时无需缴费。
五、给予通行费优惠的车辆范围
(一)持有安徽交通支付卡(ETC)的车辆以及外省ETC车辆。
(二)贵池区墩上、马衙街道,青阳县蓉城镇的运输频次高的矿山、搅拌站等企业皖R牌照货运车辆;
(三)重点项目建设运输车辆;
(四)与市内运输企业客运班线对开的外籍(含外省、外市)客运班线车辆;
以上车辆给予通行费优惠,车辆在经过G318墩上收费站时按优惠后的标准缴费通行。
六、收费车辆范围及标准
除国家政策明确予以减免的车辆以及市财政全额补贴车辆外的所有车辆均纳入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路桥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交财〔2010〕39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等文件执行,其中符合通行费优惠范围的车辆按优惠后的标准执行。
具体见下表:
车辆 种类 |
类别 |
车辆类型 |
核定 载人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客车 |
1类 |
微型、小型 |
≤9 |
10(元/车次) |
|
2类 |
中型 |
10~19 |
|||
乘用车列车 |
- |
||||
3类 |
大型 |
≤39 |
12(元/车次) |
||
4类 |
≥40 |
24(元/车次) |
|||
货车 |
1类 |
2 轴,车长小于 6000mm 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
10(元/车次) |
①6轴以上货车,在第 6 类货车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按 10 元/车次递增; ②10 轴及以上货车按 10 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
2类 |
2 轴,车长不小于6000mm 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
20(元/车次) |
||
3类 |
3 轴 |
|
30(元/车次) |
||
4类 |
4 轴 |
|
40(元/车次) |
||
5类 |
5 轴 |
|
50(元/车次) |
||
6类 |
6 轴 |
|
60(元/车次) |
||
池州籍9座以上客车 |
|
|
|
50(元/吨·月) |
|
为确保收费运行安全有序,2020年12月26日8:30起,至2021年1月2日20:30,G318墩上收费站将实行“一车一杆”通行测试。测试期间,所有经过收费站的车辆均实行免费通行。
特此通告
G318墩上收费站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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