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6-1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358青阳至红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原环评建设单位为池州市地方公路管理局,于2020年9月8日更名为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涉及安徽池州市青阳县,贵池区,石台县。起点位于青阳县南外环与S103相接处,途径庙前镇、梅街镇、梅村镇、小河镇等,终点位于红石村接上S325。(与环评保持一致);
建设内容:现阶段本项目设计起点位于S103与芙蓉大道交口,自东向西利用现状芙蓉大道至芙蓉大道与环城西路交口后向西南至小岭山,路线继续向西从庙前镇北侧布线绕过庙前镇街区,路线沿老路布设至宗文村与老路分离,跨越八都河后向西南至杜村乡陇上村,沿X005老路穿过安子山矿区,经过矿区后沿刘街街道西侧布线绕开老路接X006;与X006共线后至梅街道班折向西南,终点于红石村接现状X005与现状S325(规划G530红石村连接线)交叉处。项目全长约83.9km。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原环评的评价内容系根据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中内容进行编制的,在项目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建设内容已经有所调整,故原环评的评价内容与最终的施工图的设计内容有所偏差。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相比于原环评及其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但线路长度减少1.6km;横向位移超过200m累计14.425km,占原线路长度16.9%;总占地面积为172.6764hm2,较环评阶段项目(205.44hm2),占地数量减少了32.764hm2;线路局部路由发生调整导致新增8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超过原数量的15.38%;项目路由涉及的两处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线位未发生变化,该两处路段均利用既有老路,不再进行改建;因最新的生态保护红线发生调整,原2021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S221(S358)青阳至红石改建工程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意见》中提到的“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0395hm2”,变更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191hm2。
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中“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次变动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反馈建设单位或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