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会暨港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会
浏览次数: 作者:支队办  信息来源: 水路(海事)执法科 发布时间:2024-11-29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提升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本质安全,11月28日,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会暨港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会,香隅港区3家危险货物港口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要求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安全底线,杜绝安全生产亡人事故发生。执法人员还宣贯解读了《港口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文件,对危险货物港口制度建立;设备设施检测、维护频次;安全距离(间距)设置、应急演练频次等方面逐一做出详细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站位。安全生产工作容不得任何缺失,在安全生产问题上没有“万无一失”,只有“一失万无”。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进一步落实落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二是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对发现隐患问题进行整改闭环管理。三是目前处于秋冬季火灾高发季节,要从严管控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按要求开展风险辨识、动火分析、安全教育等,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同时要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科学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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