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客运科 发布时间:2024-11-21 |
根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 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983 号)要求,现将市本级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5天(2024年11月21日-11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运管中心城市客运服务科反映。
联系人:杨思涵,联系电话:0566-2026110,电子邮箱:1355584830@qq.com。
附表:1.《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市本级出租汽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3.《池州市市本级新能源出租汽车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4.《池州市市本级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5.《池州市市本级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池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