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作者:港航科 信息来源: 池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6 |
为持续抓好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落实我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联合监管制度,8月12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陆由松带队,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安庆海事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组深入在我市备案的6家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通过看现场、查档案等形式重点检查各企业接收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污染物接收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向各企业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陆由松强调,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此次检查反馈的问题要全面整改,改彻底、改到位。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职责、通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闭环管理,确保联合监管不缺位、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