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拧紧冬季“安全阀” 港口巡查不松懈
浏览次数: 作者:港航科 办公室  信息来源: 池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4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冬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要求,市海事中心高度重视、闻令而动,12月1—3日,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港口安全环保检查工作。

在东至县东流港区菊江港埠码头,青阳县青通港区童埠、老山码头,检查组现场察看了码头前沿有无安全警示标识标志、二级平台和码头消防、救生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在办公地点仔细查看了吊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码头岸电使用和安全环保台账等情况。要求港口企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码头前沿无安全警示标志、码头面积水未及时清扫、岸电使用台账记录不规范和垃圾分类不准确等问题必须立行立改。

检查组强调,港口企业要切实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作业现场、职工办公和生活区域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并确保用电安全,要高度重视当前航道水位下降趋势,全力杜绝“小火亡人”、港口作业船舶搁浅等事故发生,并提醒港口企业要及时储备防滑防冻必备物资,做好寒潮、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确保安全环保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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