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首批非现场执法案件完成强制执行
浏览次数: 作者:支队办  信息来源: 执法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3-05-24

近日,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非现场查处的皖R4***7等7辆大货车超限运输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缴款义务,贵池区人民法院完成强制执行。

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期间,皖R4***7等7辆大货车行驶在我市公路非现场检测卡点时,经超限检测动态称重仪检测显示超限运输,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支队根据超限率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7台车辆2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执法人员依法送达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请求,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期间经交通执法人员催缴无果。2022年11月,支队依法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裁定,准许强制执行并于近日已执行到位。

本次是池州市交通执法部门非现场执法首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例,不仅实现了违法超限运输案件法院强制执行的“零突破”,有效破解了执行难的问题,同时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试图逃避处罚的当事人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在此,再次提醒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者、驾驶员,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装载运输。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应主动配合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查处,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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