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设机构工作职责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支队办 发布时间:2024-03-25

二、下设机构职责

执法一大队

负责贵池区非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二大队

负责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辖区内非市级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三大队

1.负责市中心城区和江南集中区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贵池区辖区内由市级承担的公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执法四大队

1.负责东至县、青阳县辖区内由市级承担的公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东至县、青阳县辖区内道路运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

2.负责石台县和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辖区内由市级承担的公路路政、水路运政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石台县道路运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执法五大队(联合治超执法大队)

1.负责全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会同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入口)、货运源头等区域的超限超载流动稽查和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跨区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规装载和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3.负责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落实货运源头、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及联合执法工作,参与年度治超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4.建立并落实与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长效联动机制,参与市科技治超信息化系统升级开发工作;

5.统筹全市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开展,承担市级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导各县区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实施及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案件处理中心

1.承办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抄告和接收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案件文书制作、送达及执法决定的执行工作,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及时报法制部门审核;

3.负责行政执法案卷文书的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数据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

5.做好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申领、缴销、统计、汇总等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1.参与制订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交通行业信息化政策、规范和标准;

2.承担交通运输系统信息指挥中心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交通行业信息资源的整合、管理和综合利用,参与交通行业企业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技术支持工作;

3.负责交通系统信息化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共享,为行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

4.承担交通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运维和推广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交通信息服务;

5.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指挥调度,参与制订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做好各类应急处置指令的传达和反馈,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承担12328服务监督电话和1239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受理及转办工作;

7.组织开展交通行业信息化技术的专业培训和对外交流;

8.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市国道318墩上、贵池超限超载检测站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工作程序;

3.做好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指挥引导、检测以及超限超载货物的保管,依法认定、查处和纠正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4.监督当事人卸载、分装超限超载货物,消除违法状态;

5.管理维护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6.协调治超站区域内联合执法工作;

7.联合驻站交警对超限超载检测站出入口道路开展市级事权道路运政、公路路政等交通执法检查工作;

8.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各执法大队开展交通执法工作;

9.及时收集、统计、上报有关数据和信息;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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