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0-09-10 |
关于启用公章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池编[2020]2号),池州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更名为“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直属分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局东至分局更名为“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东至分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局石台分局更名为“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石台分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局青阳分局更名为“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青阳分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局九华山分局更名为“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九华山分中心”,池州市地方公路局更名为“池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日前,各机构已正式挂牌,自即日起启用“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直属分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东至分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石台分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青阳分中心”“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九华山分中心”“池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印章,原“池州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池州市公路管理局东至分局”“池州市公路管理局石台分局”“池州市公路管理局青阳分局”“池州市公路管理局九华山分局”“池州市地方公路局”印章同时废止。
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