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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池交安
标题: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池交安【2021】30号
成文日期: 2021-06-17 发布日期: 2021-06-17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科 咨询电话: 0566-2125635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10:41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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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九华山风景区交通局,安庆池州海事处,市质安处,局直各单位,杰达集团公司,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为推深做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度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安办〔2021〕58号)要求,结合《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池交安〔2021〕17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池交安〔2021〕28号),局安委会办公室办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吴小伟 电话:2125635 邮箱:734*********.com。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8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总体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为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深做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安办〔2021〕58号)要求,结合《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池交安〔2021〕17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池交安〔2021〕28号),现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把集中攻坚与“学党史、抓整改、正作风”相结合,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六强化、六聚焦”攻坚任务实施,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以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为主攻方向,以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为重点,为加快“三优池州”建设、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攻坚任务

突出“六强化、六聚焦”开展集中攻坚。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中攻坚。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单位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培训课程,积极引导干部利用网络教育平台加强学习。牵头责任单位局人教科牵头,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室,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均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2.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牵头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全科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及支部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交通”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全科、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防范开展集中攻坚。

5.自即日起至7月初,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实现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各领域“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全覆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隐患“清零”,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见附件2)牵头责任单位局安全科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聚焦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集中攻坚。

6.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牵头责任单位局人教科局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7.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修订局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推动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难题问题,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牵头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池交安〔2020〕63号),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举报奖励、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安责险等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局安全科牵头,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9.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强“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及时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并适时通报。(牵头责任单位:局法规科,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0.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局安全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突出问题整改,聚焦“两个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

11.动态更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紧盯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见附件3)(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紧盯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见附件4)(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强化事故教训汲取,聚焦事故暴露的深层问题开展集中攻坚。

13.深刻汲取安庆宿松“2·4”自备木船侧翻事件教训,开展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局港航科、运管科,责任单位: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庆池州海事处

14.深刻汲取池州“4·6”火灾事故教训,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风险防控,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小火亡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5.深刻汲取滁州“4·7”闪爆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牵头责任单位公路科、建管科责任单位: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16.深刻汲取2020年度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多发教训,认真落实《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持续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管科、运管科、公路科、全科、港航科局直各单位,市质安处

17.深刻汲取近期学生溺亡事件教训,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开展青少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局安全科、建管科、公路科、港航科,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聚焦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开展集中攻坚。

18.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9.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每季度向市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典型执法案例,杜绝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零立案”“零处罚”。(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安全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安全科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排查隐患(从即日起到“七一”庆祝大会)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于6月11日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尤其要对照附件3、附件4确定的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承办科室,明确攻坚要求和完成时限。要高质量组织开展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交通”,组织督查检查组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强化措施,破解难题(“七一”庆祝大会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攻坚任务要求,集中开展突出问题整改。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召开专班工作调度,适时对各部门和单位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固化成果,推广典型(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到年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要认真梳理2021年集中攻坚开展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夯基础,以点带面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固化一批制度成果,推广一批经验做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全市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要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根据年度集中攻坚任务,充实工作专班力量,在工作专班的基础上成立集中攻坚领导小组(附件1),定期研究集中攻坚任务,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安全防范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和“五进”活动,鼓励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

(三)严格考核问责。各部门和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巡查。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部门各单位于6月11日前将制定的实施方案,每月28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集中攻坚开展情况,每季度末将本部门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报市局安全科。

 

附件:1.市交通运输局集中攻坚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分组安排

3.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清单

4.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集中攻坚清单


附件1

 

市交通运输局集中攻坚领导小组

 

 长:付四九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文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万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员:鲍推舟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余志明  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汪国忠  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盛锦付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吴兴焱  局办公室副主任

吴眷眷  局人教科负责人

陆由松  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李志翔  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局公路管理科工作人员

毛中华  局安全管理科(应急办公室)科长(主任)柳青青  局港航(海事)管理科科长

   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科长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管理科,毛中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等工作。

附件2

 

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分组安排

 

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

带队领导:毛万青

牵头科室:局建管科

参加单位:市质安处、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二、道路运输领域

带队领导:彭文季

牵头科室:局运管科

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三、水上交通领域

带队领导:黄  兵

牵头单位:局港航科

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督查采取暗查暗访形式进行,暗访时间从即日起至年底,暗访频次为“七一”庆祝大会前全覆盖,会后每月1次。各组参加督查人员由相关科室和局直单位选定,并将名单报对应联系科室,各组检查督查时间自行确定。


附件3

 

突出问题集中攻坚任务清单

 

序号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完成情况

1

指导化工园区推进危货运输停车场建设。

2021年

12月

局运管科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2

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消除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常态化联合执法不足等问题。

2021年

12月

局法规科

局运管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3

整治内河船舶采取闯关、关闭AIS信号等方式非法从事涉海运输行为。消除高等级水上航道部分干线桥梁存在的助航警示标志不到位、缺少必要的防撞设施等隐患。

2022年

12月

局运管科

局港航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4

推进“两重点一重大”涉及危货运输、港口企业及中石油油库等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均实现自动化控制。

2022年

12月

局运管科

局港航科

局安全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4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集中攻坚清单

序号

任    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完成情况

1

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

2022年12月

局运管科

市道路运输管理

服务中心

 

2

配合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工作。”涉及城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项。

2022年12月

局运管科

局安全科

市道路运输管理

服务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3

配合做好“摸清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底数,落实管理责任。加快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与应用。”涉及交通环节相关工作事项。

2022年12月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

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

2021年12月

局运管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5

对个人名下“营转非”大客车进行集中管控。

2021年12月

局运管科

市道路运输管理

服务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6

有序推进800公里以上班线退出,加快淘汰卧铺客车、57座以上营运大客车。

2021年12月

局运管科

局审批科

市道路运输管理

服务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7

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2022年12月

局运管科

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8

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

2022年12月

局运管科

局审批科

市道路运输管理

服务中心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9

开展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临时停靠点水域安全、消防等专项执法检查

2021年12月

局运管科

局港航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10

开展不少于2次旅游包车安全检查。

2021年12月

局运管科

市道路运输管理

服务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1

督促指导各地区和各类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2021年12月

局安全科

安委会

各成员单位

 

12

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

2022年12月

局安全科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3

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学历和实践经验的达到75%。

2022年12月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14

按照《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部门等九个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2年12月

局安全科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5

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2022年12月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公路管理

服务中心

市道路运输管理

服务中心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16

开展公路、水路涉及铁路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22年12月

局公路科

局港航科

市公路管理

服务中心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