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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78W/202012-00006 组配分类: 职责权限依据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通告
名称: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结果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4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14 11:10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市委编办审核、省委编办同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现将我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结果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池州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目录(2020 年本)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 年 12 月 14 日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目录(2020年本)
1 涉路施工审批 行政许可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3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4 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5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6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行政许可
7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 行政许可
8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含教练车标志牌、教练车证核准)(面向江南集中区、经济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区域) 行政许可
9 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10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11 公路、水运(含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12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行政许可
13 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违规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对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和超限使用汽车渡船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对租借、转让、涂改、伪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不一致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对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以及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对造成公路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对未经同意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对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堆放物品、搭建设施、铺设高压电线和危险管道等危机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公路用地范围内护路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对未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养护作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含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运站、货运站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对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对不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车辆运营证、班车客运标志牌或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对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和强行招揽货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对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对客运经营者未经报告擅自终止客运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对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对客运、货运经营者、放射性物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专用)车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客运、货运车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允许超限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对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发车时间运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对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或者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对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置、使用行李安全检查设备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因配载造成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的、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报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对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对使用无效道路客运、货运站许可证证件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货运站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对使用无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及接受机动车维修敬业者非法转让、出租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对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对未经许可或使用无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放射性物品专用车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对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对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对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或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或未按班车模式定点运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对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对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及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或者使用无效从业资格证件或者超越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对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相关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对未经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及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64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
65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6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67 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68 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 行政处罚
69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或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或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72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道路运输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73 对货运源头单位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4 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出租汽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75 对汽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出租汽车上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信息采集、存储、交换、监控功能的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76 对汽车客运经营者未及时处理乘客投诉或者拒不配合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乘客对其投诉的处罚 行政处罚
77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处罚 行政处罚
78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79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80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许可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对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 对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或者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或者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 行政处罚
83 对未取得或使用无效从业资格证件,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84 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对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对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改装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89 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90 对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的,或者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处罚 行政处罚
91 对货运车辆及驾驶员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或者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92 对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93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未按规定使用监控平台的处罚 行政处罚
94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95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或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96 对单位或个人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97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8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以及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99 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0 对建设单位对未对工程质量检测按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1 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安全造成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2 对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路建设工程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3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4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5 对施工单位未对涉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施工单位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6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7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8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9 对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未予以制止或报告;对建设单位违规要求未拒绝履行;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0 对检测机构不具备资格和检测项目的;工地临时试验室不是由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设立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1 对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2 对检测机构有关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3 对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4 对项目法人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通进行试运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5 对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6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以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7 对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配备消防设施,以及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8 对施工单位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9 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0 对建设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建或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1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2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3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4 对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5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6 对装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7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8 对施工单位未对技术要求作说明;未采取安全施工措施;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9 对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查验或经查验不合格的施工配件,委托不具备资质单位装卸自升式架设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0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者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1 对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2 对擅自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经同意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未及时恢复重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3 对城市公交企业未取得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擅自从事运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4 对城市公交企业转让或者以承包、出租等方式变相转让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5 对城市公交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运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6 对城市公交企业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运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7 对城市公交企业聘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驾驶运营车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8 对城市公交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从事运营,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营车辆的维护和检测,影响安全运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9 对城市公交企业强迫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制度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0 对城市公交企业未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张贴线路走向示意图,以及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1 对城市公交企业运营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未组织乘客免费转乘同线路的其他车辆或者调派车辆,以及后续车辆驾驶员和乘务员拒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2 对城市公交企业未处理乘客投诉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3 对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对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或者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4 对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未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5 对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未及时准确报清线路名称、行驶方向和停靠站点名称,提示安全注意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6 对客运、货运经营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专用)车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7 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8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9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0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1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2 公路通行费征收(政府收费还贷性公路) 行政征收
153 强制拆除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的管道、电缆以及其他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等设施 行政强制
154 强制拆除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 行政强制
155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或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车辆 行政强制
156 扣留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车辆、工具 行政强制
157 暂扣涉嫌非法营运(无证经营)车辆 行政强制
158 客运站(场)站级核定 行政确认
159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行政确认
160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安全确认 行政确认
161 市级核定客运站客运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裁决 行政裁决
162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维修经营者、道路运输企业(含客货运企业、客运站、危货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其他权力
163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含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 其他权力
164 临时调用客运车辆加班 其他权力
165 跨省、跨省内设区的市、县级客运车辆变更管理 其他权力
166 旅游包车客运新增运力管理 其他权力
167 省际临时牌照、包车牌照核发 其他权力
168 单运次纸质线路牌发放 其他权力
169 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备案、从业资格证补证及转籍、服务单位变更管理 其他权力
170 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配置) 其他权力
171 对城市公交经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其他权力
172 对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管的道路运输车辆(县际、市际客运班线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年度审验 其他权力
173 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核准 其他权力
174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备案 其他权力
175 占用公路两侧边沟批准 其他权力
176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申报人员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 行政许可
177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178 港口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179 水路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180 船员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181 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行政许可
182 对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以及未经依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危害处理的专用场所;或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 对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 对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6 对未经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7 对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8 对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9 对港口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0 对未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报告并经同意进行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1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或者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2 对港口经营人取得经营许可后又不符合规定一项或者几项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3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4 对未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5 对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6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7 对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8 对未依法取得相应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9 对港口经营人未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0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1 对未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2 对装卸、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危险货物或者外包装没有相应标志的包装危险货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3 对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4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5 对未依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6 对未将危险货物储存在专用库场、储罐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在专用库场、储罐内单独存放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7 对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8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9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0 对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等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1 对港口经营人装卸国家禁止通过该港口水域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2 对未如实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3 对发现危险货物的包装和安全标志不符合相关规定仍进行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4 对未具备其作业使用的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分布图、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5 对未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6 对在港口从事危险货物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作业前,未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和作业船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7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8 对港口作业委托人未按规定向港口经营人提供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有关资料的以及港口作业委托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9 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0 对项目单位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1 对港口经营人违反规定擅自为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提供服务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2 对未经批准变更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和使用功能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3 对未经批准转让港口岸线使用权情节严重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4 对未经批准临时使用港口岸线以及对在临时使用的港口岸线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5 对港口经营人超过船舶、车辆的核定载货量配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6 对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7 对所属的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8 对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9 对渡船者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装载危险货物车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0 对渡船不具备夜航条件擅自夜航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1 对渡船混载乘客与大型牲畜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2 对在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停航封渡水位线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下擅自开航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3 对在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下擅自开航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4 对使用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5 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6 对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7 对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8 按照未按规定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9 对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0 对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1 对未按规定申请引航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2 对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3 对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航路、时间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4 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5 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6 对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同意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7 对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8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对责任船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9 对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0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1 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2 对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3 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4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5 对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6 对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7 对隐瞒在境内或者境外的登记事实,造成双重国籍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8 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登记事实,造成重复登记,或者伪造、涂改船舶登记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9 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或者使用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0 对擅自使用他人业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1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或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2 对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或者通过内河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3 对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4 对船舶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向水体排放、倾倒含有汞、、砷、、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5 对船舶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含有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6 对船舶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容器,或者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7 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8 对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9 对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0 对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未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1 对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未采取防污染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2 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3 对拒绝海事管理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4 对未取得海事管理机构的委托,对机动船舶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5 对船舶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的气体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6 对船舶未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7 对船舶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8 对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9 对未持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擅自设置拆船厂进行拆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0 对发生污染损害事故,不向监督拆船污染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也不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污染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1 对废油船未经洗舱、排污、清舱和测爆即进行拆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2 对任意排放或者丢弃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3 对拒绝或者阻挠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拆船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4 对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和使用防污设施、设备和器材,造成水域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5 对发生污染事故,虽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污染措施,但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6 对拆船单位关闭、搬迁后,原厂址的现场清理不合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7 对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8 对船舶污染应急计划或者垃圾管理计划未得到落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9 对船舶未持有有效地防污证书、防污文书,或者不按照规定记录操作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0 对船舶未配备防污染设备或者防污设备存在重大缺陷,在海事管理机构限期内不予纠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1 对船舶靠泊未按照规定配备防污染设备或者防污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的港口、装卸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2 对申请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船舶识别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3 对未按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或者未将船舶识别号在船体上永久标记或者粘贴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4 对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5 对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不按照规定要求和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纲要进行培训,或者擅自降低培训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6 对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低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7 对在内河航行的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8 对游艇操作人员操作游艇时未携带合格的适任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9 对游艇操作人员持有的适任证书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0 对未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或者临时停泊的水域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1 对游艇的航行水域超出备案范围,而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未在游艇出航前将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等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2 对航运公司未按要求具配备有适任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或者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违法兼职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3 对航运公司未确定船长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最终决定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4 对航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5 对航运公司未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6 对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7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8 对应申请许可证而未取得,擅自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或许可证失效后仍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或使用涂改或者非法受让的许可证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或未按本规定报备水上水下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9 对许可证失效后仍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0 对使用涂改或者非法受让的许可证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1 对未按本规定报备水上水下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2 对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即行实施水上水下活动的,或水上水下活动与航行警告、航行通告中公告的内容不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3 对未妥善处理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隐患并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清除、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4 对拒绝或者阻挠船舶安全监督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5 对弄虚作假欺骗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6 对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7 对船舶相应缺陷纠正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8 对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9 对涂改、故意损毁、伪造、变造、租借、骗取和冒用《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0 对船舶未按照规定随船携带或者保存《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1 对小型快速客船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强迫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2 对小型快速客船未按规定依法办理有关船舶检验、登记手续,配备持有合格职务证书的驾驶员和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按照船舶乘员实际定额配备救生衣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3 对在恶劣天气或者能见度不良时,小型快速客船未遵守港航监督机构发布的限制航行或者禁止航行的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4 对超额载客或者客货混装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5 对超安全航速航行或者逾越核定的航线航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6 对相互追逐或者强行横越他船船首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7 对拖带航行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夜航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8 对驾驶员酒后值班驾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9 对在小型快速客船上吸烟或者明火作业处罚 行政处罚
330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1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2 对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3 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4 对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5 对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6 对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7 对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法定文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8 对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9 对不依法履行救助义务或者肇事逃逸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0 对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或者携带违禁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1 对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2 对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3 对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4 对船舶进港、出港、靠泊、离泊,通过交通密集区、危险航区等区域,或者遇有恶劣天气和海况,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船舶保安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时,未在驾驶台值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5 对在弃船或者撤离船舶时未最后离船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6 对招用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7 对中国籍船舶擅自招用外国籍船员担任船长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8 对船员在船舶上生活和工作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船舶检验规范中有关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9 对不履行遣返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0 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患病或者受伤,未及时给予救治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1 对未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2 对船员培训机构不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要求,进行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3 对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用人单位未将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有关情况定期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4 对船员服务机构在提供船员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5 对船员服务机构在船员用人单位未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6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适任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7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8 对为未经船员注册的人员提供船舶配员服务,或者未经船员用人单位同意,为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船员提供船舶配员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9 对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0 对以虚假资历、虚假证明等手段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船员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1 对严重侵害船员的合法权益,或者当所服务船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2 对引航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引领船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3 对引航机构不如实记载引航员的注册、培训、适任证书、引航资历、安全记录以及健康状况等信息并保持连续有效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4 对在航道内流动加油(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5 对擅自改装船舶、浮动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6 对驾驶不具备载客条件的船舶载运旅客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7 对超限、超载、超速、超越航线或者航区驾驶船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8 对在浓雾、暴雨、大风和其他达不到适航要求的条件下航行、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9 对在不具备夜航的条件下夜间航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0 对在船在岗工作期间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1 对非汽车渡船载运汽车、拖拉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2 对机动渡船未配备人力助航工具处罚 行政处罚
373 对未按照规定配备适任船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4 对未按照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5 对旅客与危险物品混载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6 对载运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7 对渡运达不到适航要求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8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引航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9 对引航机构不选派适任的引航员或者拒绝或者拖延引航、不指定责任引航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0 对港口企业不按规定配合和保障被引船舶靠离泊的、不按规定向引航机构提供相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1 对侵占、破坏航道和航道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2 对在三级航道中心线的两侧各70米,四、五级航道中心线的两侧各50米,六、七级航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的水域内,设置拦河捕捞网具、有碍船舶航行的其他固定网具或种植水生作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3 对向通航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倾倒泥土、砂石、垃圾以及其他碍航物体且逾期不清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4 对在船闸引航道内装卸货物或建设有碍船舶航行、停泊、安全的建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5 对在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水域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恶化通航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6 对修建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和引水灌溉、水产养殖工程等,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通航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造成断航或者通航条件恶化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7 对擅自设置导航、助航等标志且逾期不拆除或不补办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8 对损坏导航、助航和测量标志且不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9 对在通航河流上新建、已建桥梁,建设其他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未按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必要航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0 对危害航标及其辅助设施或者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1 对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2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3 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4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5 对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6 对出租、出借、倒卖水路运输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水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7 对伪造、变造、涂改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8 对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9 对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0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1 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超出《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2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履行备案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3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4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5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运输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6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或者隐匿有关资料或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7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8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配备规定的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9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与委托人订立虚假协议或者名义上接受委托实际不承担船舶海务、机务管理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0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履行备案或者报告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1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为未依法取得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的经营者提供水路运输辅助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2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未订立船舶管理协议或者协议未对船舶海务、机务管理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3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订立书面合同、强行代理或者代办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4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限制委托人选择其他代理或者船舶管理服务提供者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5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或者委托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6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其他水路运输辅助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7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在售票场所和售票网站的明显位置公布船舶、班期、班次、票价等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8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9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使用的运输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0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建立业务记录和管理台账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1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2 对港口经营人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指定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提供船舶、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3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4 对建设单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5 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6 对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未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7 对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8 对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9 对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船舶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影响通航建筑物正常运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0 对危害航道设施安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1 对其他危害航道通航安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2 对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的采砂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3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4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5 对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6 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7 对未按照规定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8 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9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0 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1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在生产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2 对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3 对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港口作业区内从事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4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5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拒绝、阻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6 对施工图设计经批准后,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擅自作出变更或者采取肢解变更内容等方式规避审批并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7 对项目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8 对项目单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按照合格项目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9 对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0 各类船员考试考务费征收 行政征收
451 强制消除安全隐患 行政强制
452 查封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场所 行政强制
453 扣押港口经营人违法储存、装卸的危险化学品及用于储存、装卸的设备、工具 行政强制
454 强制清除影响通航安全的碍航物(含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等)、设置助航标志以及修复港口设施的代履行 行政强制
455 组织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 行政强制
456 扣留或没收非法采砂船舶 行政强制
457 暂扣船舶或设施 行政强制
458 内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行政确认
459 船舶登记 行政确认
460 港口经营人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办公地点备案 其他权力
461 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码头、堆场、仓库、储罐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固定经营设施备案 其他权力
462 港口危险货物专项安全评价备案 其他权力
463 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 其他权力
464 港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备案 其他权力
465 港口经营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权力
466 港口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其他权力
467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管理(运载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航行路线和时间核定) 其他权力
468 通航水域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 其他权力
469 水上交通管制、指挥和调度相关船舶、设施参与水上救助行动(三级及以上等级) 其他权力
470 普通国、省公路工程和除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权限范围外的航道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核准 其他权力
471 与航道有关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其他权力
472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域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审核 其他权力
473 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经营范围、新增运力许可初审 其他权力
474 非航道管理机构在航道内设置专用标志批准 其他权力
475 非航道部门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或拆迁航标批准 其他权力
476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的审核 其他权力
477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其他权力
478 船员服务机构设立备案 其他权力
479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评审 其他权力
480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其他权力
481 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 其他权力
482 通航水域工程建设遗留物清除验收 其他权力
483 船员培训班期备案 其他权力
484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核准 其他权力
485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备案 其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