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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78W/202008-0004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池交函(2020)229号
成文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08-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10:50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九华山风景区交通局、市运管处、杰达集团公司

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任务,是交通运输人的庄严使命。尤其是在当前形势下,疫情防控尚未全面解禁,汛情洪灾来势凶猛,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通客车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现就当前需要重点要做好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分级包保责任制

建立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包保到县(区),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包保到乡镇,县级运管机构工作人员包保到行政村的分级包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各包保责任人要督促指导包保地区做好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包保联络人要主动加强与包保地区的信息沟通,掌握最新通客车情况,协助解决通客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二、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回头看”

各县区要结合前期自查摸底和最新汛情水毁情况,组织人员再排查、再摸底,抓好通客车督查和“回头看”。要逐乡(镇)调查、逐村了解,摸清最新通客车实际情况,全面掌握客车通达形式和通达效果。对道路损毁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通返不通”,要如实上报最新情况,具备通客车条件后要及时恢复通车;对因城乡客运一体化推进、新旧运力衔接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通返不通”,要加强组织协调,合理调配运力,采取公交延伸、农客线路调整等措施,先保通保畅,再逐步优化升级,不断提升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和服务质量。

三、抓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根据省厅对我市暗访发现的农村站点(亭、牌)缺失、通客车宣传工作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对反馈的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清单,10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一是加快农村客运站点(牌)建设,补缺补差。建制村通客车的认定标准是,行政区域内距离村委会、公众活动或服务场所2公里范围内设有班车、公共汽电车停靠站点,或开通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班车,视为通客车;岛屿建制村通船也视为通客车。

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对通客车方式为客运班车、公共汽电车的建制村,在兼顾道路交通安全和便民服务的前提下,要联合交警部门,在公众活动或服务场所2公里范围内的公路沿线合理设置停靠站点,及时建设客运站点、候车亭或站牌。通公交或者公交化运行客运班线的,还要公示首末班时间、发车班次、具体票价和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

二是多方配合,加强宣传工作。各县区要对照第三方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积极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通过网站公示、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发布公告、发放或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分级公布农村客运营运信息、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同时要公布12328和当地交通部门确定的监督服务电话,提升服务品质,赢得广大城乡居民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共同推动通客车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组织全市督查全力堵塞漏洞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成立督查组以暗访检查为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事先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对各县区建制村通客车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各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指导各县区及时整改。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要根据《池州市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包保责任表》(见附件)落实包保责任,包保责任人要督促指导建制村通客车工作,避免出现“通返不通”现象。

二是各地要切实做好省厅暗访组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8月15日前完成。同时各地要再次组织“回头看”,逐村进行对标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8月20日前清零。

三是各地要高度重视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如果通过第三方验收确认为“虚假通车”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