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
2017-2018年安徽省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财建〔2017〕1699号)(财建〔2018〕197号)两次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2,191.00万元,其中:贵池区868.00万元,东至县599.00万元,石台县337.00万元,青阳县363.00万元,九华山风景区24.00万元。明细情况详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投资明细表: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投资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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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补资金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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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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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699号文
|
(2018)19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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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池区
|
868.00
|
687.00
|
181.00
|
|
东至县
|
599.00
|
474.00
|
125.00
|
|
石台县
|
337.00
|
267.00
|
70.00
|
|
青阳县
|
363.00
|
287.00
|
76.00
|
|
九华山风景区
|
24.00
|
19.00
|
5.00
|
|
合计
|
2,191.00
|
1,734.00
|
457.00
|
|
池州市交通局结合实际,分县(区)、分项目下达了2018年池州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计划,共计下达投资计划3,001.60万元,其中:省补资金2,191.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810.60万元。
2.评价范围、内容
2018年池州市共安排农村公路养护项目18项。
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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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大中修
|
安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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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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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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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贵池区
|
8
|
|
|
|
8
|
东至县
|
3
|
|
2
|
|
5
|
石台县
|
1
|
1
|
|
|
2
|
青阳县
|
1
|
|
|
|
1
|
九华山风景区
|
2
|
|
|
|
2
|
合计
|
15
|
1
|
2
|
|
18
|
3.项目实施周期、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年度为2018年度,池州市地方公路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工程养护工作,项目法人单位为县(区)县乡地方公路管理局。
4.评价项目进展情况
2018年池州市共安排农村公路养护项目18项,纳入评价范围的项目为18项。纳入评价的项目中完工项目18项,占比100%。
5.资金计划、到位、使用及结存情况
(1)资金计划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累计下达省补助资金2,191.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810.60万元,共计3,001.60万元。详见计划明细表:
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县(区)
|
省补资金
|
自筹资金
|
合计
|
贵池区
|
868.00
|
226.60
|
1,094.60
|
东至县
|
599.00
|
67.00
|
666.00
|
石台县
|
337.00
|
-
|
337.00
|
青阳县
|
363.00
|
462.00
|
825.00
|
九华山风景区
|
24.00
|
55.00
|
79.00
|
合计
|
2,191.00
|
810.60
|
3,001.60
|
(2)补助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8日止,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累计到位补助省补资金2,191.00万元,到位率100%;截至2019年2月28日止,实际已使用省补助资金1,729.59万元,省补资金使用率78.94%,省补助资金结存461.41万元。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工程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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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补助资金情况
|
自筹资金到位
|
合计
|
已完工
|
未完工
|
未实施
|
到位
|
使用
|
结存
|
贵池区
|
8
|
8
|
|
|
868.00
|
786.12
|
81.88
|
400.00
|
东至县
|
5
|
5
|
|
|
599.00
|
400.47
|
198.53
|
0.00
|
石台县
|
2
|
2
|
|
|
337.00
|
156.00
|
181.00
|
-
|
青阳县
|
1
|
1
|
|
|
363.00
|
363.00
|
0.00
|
442.00
|
九华山风景区
|
2
|
2
|
|
|
24.00
|
24.00
|
0.00
|
59.00
|
合计
|
18
|
18
|
|
|
2,191.00
|
1,729.59
|
461.41
|
901.00
|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公路路面状况及批复资金总量,安排全市农村公路的部分路段进行养护维修,保障畅通,提高农村公路好路率,提升农村公路有效使用寿命。通过对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效益”,了解分析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此项资金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基准日
评价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评价基准日:2019年2月28日。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得分情况
经评价,池州市2018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平均得分为84.48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各县(区)得分情况如下:
区县
|
得分
|
备注
|
贵池区
|
86.40
|
|
东至县
|
68.00
|
|
石台县
|
82.00
|
|
青阳县
|
96.00
|
|
九华山风景区
|
90.00
|
|
平均分
|
84.48
|
|
从考评得分情况看,池州市5个县(区)中,考评得分85分以上的3个,为优秀等次;85-75分的1个,为良好等次;75-60分以上1个,为中等等次。最高分96.00分,最低73.00分,分差达23.00分,反映区县之间项目得分差异较大。
(二)评价结论
池州市2018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已基本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完成,建设程序基本规范,投资控制基本有效;服务类项目10.0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区县管理所负责项目核算,省补资金基本能够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质量管理体系完备、措施有效,现场查看完工项目,外观质量较好;项目在保障农村道路通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等方面的效益日益显现,问卷调查显示,社会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满意度较高,项目效果显著。
评价发现,项目资金使用率偏低、预算执行不到位、交竣工不及时等问题。
三、指标分析
(一)投入(满分15分,评价得分14分)
1.项目决策(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
池州市2018年纳入考评的项目均向市交通运输局上报了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市局下达批复文件,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较好。
该指标设定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2.资金落实(满分9分,评价得分8分)
(1)补助资金到位率
2018年度补助资金于当年度均已下达县(区)级财政。
该指标设定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2)自筹资金到位率
纳入评价的项目,除石台县未下达配套资金计划,其余四个区县共计下达配套资金计划820.6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配套资金到位901.00万元,其中东至县计划自筹67.00万元未到位、青阳县计划自筹472万元尚有30.00万元未到位。
该指标设定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二)过程管理(满分35分,评价得分29.36分)
1.工程管理(满分20分,评价得分17.96分)
(1)项目执行情况
池州市在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建设中,四制执行情况基本较好。但东至县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施工合同无签订日期、无工期。
该指标设定分值4分,评价得分3.60分。
(2)项目质量控制
纳入考评的项目均未发生较、重大质量事故,但部分区县未能提供市、县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巡检报告。
该项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40分。
(3)项目安全
纳入考评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均未发生较、重大安全事故,但仍存在部分区县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不完整,记录不规范等现象。
该指标设定分值4分,评价得分3.56分。
(4)工程变更
纳入考评的项目均无较、重大工程变更。
该指标设定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5)竣(交)工验收
纳入考评的18个项目,贵池区除吴红路3.1KM路段及时办理了验收手续,其他均未办理;青阳县交工检测在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之前;东至县二、三标段均在2019年完工。
该指标设定分值2分,评价得分1.40分。
(6)绩效评价资料提供的及时性
池州市五个区县基本能按照资料清单准备资料。
该指标设定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财务管理(满分15分,评价得分11.40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法人单位建立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规范的项目管理流程。
该指标设定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池州市五个区县专项资金基本能做到专款专用,但资金支付基本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且个别合同未规定付款方式。
该指标设定分值10分,评价得分7.60分。
(3)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
2018年,池州市收到补助资金2,191.00万元,截至2019年2月28日,累计使用1,729.59万元,使用率78.94%。
该指标设定分值3分,评价得分1.80分。
(三)产出成果(满分30分,评价得分21.12分)
1.项目建设目标实现(满分20分,评价得分16.52分)
全市18个项目均已完工,部分县区未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存在局部路肩培土、边沟等少量工程量未做等。
该指标设定分值20分,评价得分16.52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3.60分)
工程建设总进度相符情况。纳入考评的项目基本在当年完成项目,个别项目当年未完工。
该指标设定分值5分,评价得分3.60分。
3.成本节约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1分)
预算执行情况。纳入考评的项目中,仅青阳县项目实际投资额控制在预算之内,贵池区、东至县、九华山风景区项目超预算,石台县成本节约率大于-0.3。
该指标设定分值5分,评价得分1分。
(四)效益效果(满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
1.群众满意度
对已完工项目的问卷调查显示,沿线居民对项目满意度较高。
该指标设定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
四、往年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池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绩效评价提出主要问题是:未制定配套资金计划、配套资金到位率低、补助资金使用率低、个别项目合同环节管理不到位等。
2018年,池州市交通局针对提出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对提出问题实施整改。并向安徽省交通厅上交整改报告。
结合2018年绩效评价来看,去年问题已尽量整改,但上述现象依旧存在。
五、存在问题
(一)个别配套资金到位率低
2018年,池州市除石台县未制定配套资金计划,其他区县均制定了资金配套计划,截至2019年2月28日,东至县全部未到位、青阳县尚缺口30.00万元。
(二)补助资金使用率低
2018年,池州市收到补助资金2191.00万元。截至2019年2月28日,全市累计使用补助资金1,729.59万元,使用率78.94%。
(三)交竣工不及时
贵池区8个项目分5个标段进行项目管理,除二标段吴红路3.10KM及时进行交工验收,其他均未验收;贵池区二标段吴红路3.10KM及东至县二、三标段(水毁桥梁涵洞修复及黄泥湖道路路肩硬化工程、利安至水口公路修复和CO52桥、X018道路3座桥维修)未在2018年完工。
(四)预算执行不到位
除青阳县预算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贵池区、东至县、九华山风景区超预算安排,石台县低于预算30%,预算不能有效执行。
六、评价意见及建议
(一)提高自筹资金到位率。各县(区)县乡公路管理所加大协调力度,争取自筹资金早日到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款。对已完工项目及时办理竣工审计,保证补助资金及时有效的使用。
(三)项目完工后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竣(交)工验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项目法人要加强项目监督,力争项目在计划工期内完工。
(四)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科学制定项目预算,整体把握项目实际完工投资额,确保项目投资在预算范围内。
七、评价组织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资金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全面了解池州市县(区)有关工程项目申报立项、项目管理、养护成果及效益效果等情况,全面掌握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通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农村公路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二)评价组织
1.指标体系设置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皖交财〔2018〕12号)执行。该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构成:
(1)项目投入,包括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性、补助资金到位率和自筹资金到位率。
(2)过程管理,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工程变更、竣(交)工验收、绩效评价资料提供的及时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和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
(3)产出成果,括实施内容、工程建设总进度相符情况、预算执行情况。
(4)项目效益效果,包括群众满意度。
2.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1)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整体采用池州市自评和实地复查的方法,在复查阶段综合运用采用询问、检查、现场勘察、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项目指标体系》(皖交财〔2018〕12号),先按照指标体系设定的评分标准分项目进行评价打分(满分100分),汇总后简单算术平均得出池州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的平均综合得分。
(2)评价等次。根据评价得分(S)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四个评价等次。
3.评价工作实施
为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所高度重视,在接到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后,立即组织项目组人员了解学习项目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技术标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制定绩效工作评价方案,对本次绩效评价的项目及范围、具体内容及关注重点、评价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评价方案,安排项目小组对池州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进行全覆盖评价。项目小组进驻项目现场后,立即向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了解第一手资料,全面查阅项目的内业资料,对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逐笔查证,对项目进行现场察看,对项目效益效果情况进行问卷调整,并形成相关工作底稿,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审核签章。
报告阶段,对工作底稿数据进行校核,汇总项目组成员的评价底稿,确保数据准确,口径统一。
八、评价依据
(一)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
(二)《安徽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 皖交财字〔2018〕12号);
(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22号;
(四)《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930号);
(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002号);
(六)《基本养护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养护单位财务制度》等。
(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财绩〔2016〕627号);
(八)《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绩[2019]97号);
(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级交通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特别提示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发表评价意见时,对项目整体情况的了解来源于被评价单位提供的项目调查表的统计信息,调查表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被评价单位负责,同时对有关指标的确认是基于委托方的意见作出的假设:本次绩效评价,资金使用级次为默认先使用中央及省补资金,后使用自筹资金;从资金流顺查,至评价时间节点,资金使用总额小于中央及省补资金;就认定为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结存,若期间发现该部分补助资金被用作非养护工程项目的,则认定为补助资金被挤占。
十、报告使用
本报告仅供省交通运输厅、池州市交通局了解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十一、附件
(一)2018年度池州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2018年度池州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