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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378/201709-02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 机关事业单位 / 议案
名称: 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池交函〔2017〕85号
成文日期: 2017-09-05 发布日期: 2017-09-05
废止日期:
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05 13:29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孟宪喜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打通‘毛细血管’,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便捷沿线居民出行,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我们努力方向。

“十五”“以来,我市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大力实施以国债通达工程、村村通民生工程、渡改桥工程、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与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以及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为重点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交通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根据统计数据,截止2016年底,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7599.903公里。其中,县道722.168公里,乡道2161.628公里,村道4716.107公里。

现阶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在池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决策部署,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基础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

一、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加快建设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农村公路网

坚持“规划引领,建设先行”,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质量、安全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

一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大力实施以民生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为重点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加快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和出口路,建设一批扶贫路、旅游路、资源路和产业路,不断提高农村路网通畅深度,努力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农村道路网。逐级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加强督查调度和考核问责,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是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财富”的理念,深入开展池州市质量品牌升级示范年活动,积极贯彻落实《池州市打造公路品质工程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工作,强化质量监督,加大抽查巡检力度,落实第三方检测和参建单位绩效评价制度,切实提高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努力把农村公路建设成为民心路、放心路。

三是夯实农村公路安全基础。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和“安全五小”工程。对新建的农村公路,要将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全五小”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和同时使用,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使用一条”;对已建成农村公路,要按要求积极推进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安全五小”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努力推进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确保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到2020年,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

二、坚持以法治路、规范管理,积极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认真谋划,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

一是健全机构。重点是健全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完善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等,加强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实现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健全、人员稳定、职责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正常、管理规范”。

二是落实资金。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到2020年,市、县、乡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100%。

三是依法治路。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整合运政、路政执法资源,强化农村公路执法队伍建设,以县区交通运输局为主体组建农村公路执法大队和县道治超站,以乡镇政府为主体组建乡村公路治超监测站。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强化农村公路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法规,鼓励乡镇村因地制宜制定保护路产路权的乡规民约。

四是强化手段。加大农村公路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治农村公路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通过调查摸排,在农村公路重要干线科学布局、合理设置治超站点,通过采取科技治超、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等手段,及时制止超载运输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行为。以加强农村公路“三线三边”治理为抓手,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加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全面清理垃圾、杂物和非公路标志,确保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洁绿美安”的通行环境。

三、坚持专群结合、有路必养,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坚持“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一是实现养护管理机制化。全面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养路护路积极性,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力度,建立以县级政府财政投资为主,上级补助、社会融资、个人捐资等为补充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到2020年实现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公路市、县、乡镇三级养护巡查考评体系,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实现路网养护巡查考评全覆盖,实时监管各地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二是实现养护作业市场化。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纳沿线群众参与实施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养护项目。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实施。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三是实现养护工作规范化。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的原则,逐步建立适应本地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积极推广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实现绿色养护。改变传统低效养护模式,鼓励支持、大力推广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效益。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路况检测和人员培训,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督查考核保障

一是市政府先后成立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解决农村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等方面重大问题;积极推进实施以市县乡三级行政首长为责任主体的公路路长负责制,逐级压实各政府责任。

二是去年以来,市政府及市交通、财政、扶贫等部门先后印发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的政策文件:经市政府授权,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池州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细则》,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池州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市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池州市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督查考核办法》;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池州市“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实施细则》、《池州市打造公里品质工程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出台了《池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池州市普通国省道和县乡公路交叉路口“安全五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池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这些系列文件的印发出台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保证提供了政策保障、机制保障、资金保障和措施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期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地方公路局 2027176

抄送:市政协专委综合办、市政府办公室议提案办理科


政协委员反馈:满意


案由: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

农村公路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是保障广大群众行安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基础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

“十一五”以来,我市紧紧把握农村公路发展的机遇期,大力推进村村通、危桥加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农村交通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农村公路里程已达7430公里,其中四级及以上公路等级公路达6794公里。全市共建成农村客运站45个,开通城乡公交班线51条,城乡公交覆盖率达70%以上,基本实现了公交运营通乡达村。农村公路虽得到较快发展,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1、道路安全等级低。在农村公路总里程中,四级公路占总里程的84.5%,一级公路仅有9公里,还有等外公路636公里。从路面类型看,简易铺装路面889公里,未铺装路面2557公里,占总里程的46.4%。

2、道路安全基础簿弱。由于投入不足,农村道路安全基础十分簿弱,依河傍山、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难以达到技术标准,道路通行能力较差。大部分农村道路缺乏安全警示标识、陡坡及弯道标志。

3、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农村交通工具以低速贷本、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微型面包车为主,还有大量的超标电动车。不少农民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等违法现象日益突出。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公路沿线建厂、开矿日益增多,大吨位车辆也进入农村,尤其是靠近矿山的农村公路,常年遭受超载超限车辆碾轧,导致路面沉陷、坍塌、毁损。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现有公路及桥梁控制区与保护区内开矿,威胁桥梁安全。

4、农村道路养护及安全监管乏力。面对漫长的农村公路和农村急剧增加的各类车辆,公安、交通路段、农机监理等监管力量远落后于农村交通人、车、路的增长,管理与管理任务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从养护情况看,由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及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难以满足道路日常养护管理、人员经费及道路损毁维修需求,重建轻养难以避免。

建议:

1、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建议市政府建立和完善市、县、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检查考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并与安全生产、综治考评直接挂钩,推进有机构管理、有制度运作、有经费保障、有责任考核的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主体,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2、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市政府在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财政对农村道路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农村道路改造、抢修、恢复毁坏道路等工程进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要尽快实施“五小工程”(一块标志牌、一排减速带、一排警示桩、一个爆闪灯、一面凸面镜)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安全通行水平。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一是要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将城乡电动三轮细、四轮车、燃油助力车按照机动车管理,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必须上牌行驶,必须购买“交强险”。二是要加强农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农机车辆及驾驶人电子台帐,与公安车驾管信息共享、共管,对享受农机补贴而不上牌登记的,对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在农机检验、驾驶证件审验时一律不予通过。三是要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力量。要增加乡镇路面巡逻交警力量和警力辅助人员,制定与管辖公路里程、车辆保有量相匹配的警力配备标准。市县(区)政府要将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切实做到农村公路有警管理、有警可用。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要切实结合农村实际,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建议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章守纪教育纳入文明家庭、美丽乡村、脱贫攻坚等创建活动之中。要进一步发挥农村中小学宣传阵地作用,坚持长期交通安全教育,带动家庭遵章守法。要积极发挥“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及专职安全员、行政村劝导站及协管员)”地熟人广作用,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