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皖池交罚
〔2025〕
1000009号
|
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罚款处罚案
|
立案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黄*
|
池州市交通运输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025-06-04
|
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