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立案部门
行政
相对人
案由
案号
执法人员
依据
受案时间
结案时间
投诉、举报
受理电话
1
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罗*
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案
皖池交简罚〔2024〕1000002号
刘*
李*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规定,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4-21
2024-5-20
0566-338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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