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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名称: 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04标段项目情况介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07
废止日期:
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04标段项目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23-08-07 15:59 来源: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况

      G236殷汇至查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04标段起于大兴水库北,终点位于东至县尧渡镇查桥村,起讫桩号K35+700~K47+836.9,全长12.146km。合同额为4.33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施工内容包含路基工程(挖方102万方,填方73万方,挖方调运至3标23万方,弃方16万方);路面工程(沥青面层27万平方米)、桥梁工程(张溪大桥/982m)、隧道工程(张溪隧道:左洞409m,右洞413m)、涵洞工程(涵洞47道、通道6道)、交叉工程(平面交叉11处)、机电工程、交安及绿化工程,项目造价43378.7万元,合同工期24个月

二、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

      按照局《项目生产组织模式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各板块项目实际,高效、合理配置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配置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总工、项目总经、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领导班子6名,下设工程部、试验室、测量队、安环部、物设部、经营部、财务部、综合办等8个职能部门,共计33名管理人员,分工明确。

三、项目部主要管理制度

      表2-1 项目管理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责任部门:工程部

2

项目施工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3

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测量队

4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试验室

5

项目经营管理制度汇编

责任部门:经营部

6

项目物资管理制度汇编

责任部门:物设部

7

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责任部门:安环部

8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责任部门:财务部

9

党务管理制度汇编

责任部门:办公室

10

项目宣传管理制度

11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

四、施工期间环、水保措施落实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环保、水保领导小组,对本标段环保、水保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设环保领导小组部,施工中接受建设单位、环保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落实环境保洁责任制。

      1、路基、隧道施工的环保管理

      (1)对施工沿线的植被、树木等尽量维持原状,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如因 施工需要砍伐树木和其它经济作物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严禁乱砍乱伐。未经 许可,乱砍乱伐者交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在施工期间施工通道和施工场地要及 时洒水处理,如在运输水泥、砂、石、土等洒落时,应及时清扫干净。

      (2)必须在规定地点进行取土或弃渣,严禁乱填乱挖、乱取乱弃。弃渣场应做 好防护和绿化,防止弃渣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居民区附近,夜间对噪声较强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要进行限制。预制场应设置在远离居民的地方。

      (4)土石方开挖宜在无暴雨季节施工,并在雨季到来之前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 设施;在填方路 段(包括半填半挖路段)挡墙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对挖除废方进行妥善的临时 堆置,避免渣土直接进入河道或被降雨径流冲入河道,如造成河道堵塞,责成责 任单位自费恢复沟渠畅通。

      (5)土方开挖后,应及时清运,如未及时清运,对裸露的土体要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6)土方运输车辆必须经过冲洗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2、桥梁施工的环保管理

      (1)对易挥发物品的存放位置要安全可靠,确保储运不挥发、不泄露,并尽量 缩短开启时间。

      (2)混凝土、稳定土拌和站应有防尘措施,操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3)桥梁下部构造完成后,对因施工造成的墩、台、柱周围植被破坏的地段应 恢复原貌。

      (4)报废材料要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 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应及时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

      (5)对采用钻孔桩基础施工的桥梁,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 废水,排水沟土质边坡及时夯实。妥善收集并及时处理特大桥上部结构水上施工 工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使其流入河流。在特大桥、大桥及工程沿线施工工区各设一座简单平流式自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首先经酸碱中和、沉淀、 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手段。施工废水尽量循环使用,以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 排放造成当地的水质污染影响。

      3、生产、生活驻地的环保管理

      (1)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设置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在生活区 内宜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工地临时厕所或化粪池,应派专人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 喷药消毒。

      (2)生活服务区污水和洗车污水 ,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中所规定的 I、II 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如油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机械和车辆最好由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维修。

      4、施工现场冲洗装置的设置、防尘降噪的标准参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池州市环境管理相关行政条令及管委会具体环保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