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78W/202205-0001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函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议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池交函〔2022〕15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27
废止日期: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议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27 10:45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公安局 : 

   方浩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低速电瓶车管理的议案》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办理时参考:

   近年来,我市主城区三轮、四轮低速电瓶车因具备车速比电动自行车快、装载能力大、能挡风遮雨、手续比汽车简单等优点,正在逐步渗透池州市场。越来越多的车主利用三轮、四轮低速电瓶车开始载客、运货,并且随意停在路边招揽顾客。然而,三轮、四轮低速电瓶车在给广大车主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也给我市城区交通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由于当前国家对三轮、四轮低速电瓶车属性无法界定,造成绝大多数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时无牌、无证、无保险,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也时有发生。由于缺乏管理依据,造成此类车辆长期处于失管状态。

   对三轮、四轮低速电瓶车的管理,需要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的通力配合、齐抓共管,仅靠一个部门去取缔或整治难以进行,所以必须要形成市政府牵头、各部门协作的综合管理态势;要加强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行为,从源头上解决三轮、四轮低速电瓶车违规上路的问题;要尽快出台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辆的技术参数、使用范围、登记上牌等方面要求进行明确,为加强三轮、四轮低速电瓶车管理提供法规依据。

   以上是我局对“关于加强对低速电瓶车管理的议案”的协办答复。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