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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其他
名称: 池州市2020年度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9
废止日期:
池州市2020年度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9 15:37 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皖交财函〔2021〕202号)及绩效评价方案要求,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厅”)统一组织,我所会同安徽宝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成绩效评价项目组,对池州市2020年度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提供绩效评价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是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必要评价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目前评价工作已结束,现将本次评价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国发〔2012〕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4〕第41号)及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安徽省公共交通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682号)等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省财政设立公共交通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城市和县级政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专项资金实行定额补助,原则上每个市补助4000万元,每个县城补助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车辆购置、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及升级。

(二)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池州市创建安徽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申报材料》,2020年度目标任务为:①公交场站建设(梅里公交首末站和经开区首末站);②充电桩建设30个

③公交专用道建设(清溪大道和迎宾大道);④公交站台建设(新建、改建港湾式公交站台70个);⑤车辆购置(10.5-12米纯电动公交车型30台);⑥智能公交(公交电子站牌54个、建设4G(或5G)智能调度系统、建设客流采集系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情况如下:①已采购48台纯电动公交车;②公交专用道建设已完工并验收;③公交场站建设已完成任务数。年度目标完成率50%。

(三)省补资金计划下达、到位、使用情况

1. 当年补助资金:2020年省级补助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将预算指标1,300.00万元下达至池州市交通局。截至评价基准日,当年省补资金累计支出1,036.88万元,资金结余263.12万元。

2.累计补助资金:截至评价基准日,2018年、2019年、2020年省补资金到位分别为:1,700.00万元、1,000.00万元、1,300.00万元,三年省级补助资金累计到位4,000.00万元,累计支出3,699.78万元;结转结余资金300.22万元。

(四)评价基准日

评价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评价基准日为2021年2月28日。

二、绩效评价结论

依据《2020年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体评价满分为100分,评价得分为83.89分,得分率83.89%,评价结果为良。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简表

项  目

项目投入

项目过程

项目产出

项目效果

合 计

标准分值

15.00

35.00

30.00

20.00

100.00

评价得分

15.00

31.00

20.09 

13.80

83.89

得分率

100.00%

88.57%

66.97%

69.00%

83.89%

三、指标分析

(一)投入(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规范性

2018年3月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池州市创建安徽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申报材料》,其创建实施方案内容规范,符合财建〔2016〕682号文件要求。创建方案,专家未提出修改意见。2018年9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就共建活动的建设目标、建设重点、支持政策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共建省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合作框架协议》。

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扣0分。

2.绩效目标明确性

查看《池州市创建安徽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申报材料》,池州市将2020年建设目标进行分解,在总体目标的指导下,细化各年的主要任务,编制了各年的年度计划。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且在各年度计划中,安排相匹配的资金。

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扣0分。

3.省级补助资金到位率

2020年计划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300.00万元,资金已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将预算指标下达至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省级补助资金到位率100%。

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0分。

(二)过程(满分35分,评价得分31分)

1.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扣0分。

2.政府执行采购

机场公交充电桩、公交候车亭以及4G智能监控一体机安装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符合相关政府采购规定。

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扣0分。

3.项目质量控制

项目主管部门对2020年度实施的公交候车亭及经开区首末站等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相应检查资料齐全。

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扣0分。

4.竣(交)工验收

秋浦路及青阳路等路段公交候车亭及经开区首末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规范、齐全,建设4G(或5G)智能调度系统等项目正在实施,截至现场评价日,未竣工验收。

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扣1分。

5.资料报送情况

绩效评价资料提供及时、资料基本完整。

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扣0分。

6.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池州市交通局于2018年12月13日印发了《池州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56号)和《池州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拨付流程、资金的监督检查等内容,建立了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单位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建立了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经抽查资金支出银行回单及审批单据等原始文件,未发现资金或财务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

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扣0分。

7.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实施中,项目单位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池州市交通局申请资金,经审批同意后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履行了审批手续;资金使用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经检查相关资料,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扣0分。

8.当年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率

截至评价基准日,当年省级补助资金实际使用1,036.88万元,省补资金到位1,300.00万元,当年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率79.76%。

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扣3分。

 (三)产出(满分30分,评价得分24.09分)

1.建设规模

2020年新增城市公交48台全部为节能性能源车辆,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100%;池州市万人公交7.8标台,2020年计划万人公交标台数为≥12标台,不达标;新建或改建主干道路公共汽电车物理港湾站台设置率达52.14%,物理港湾站达标率小于100%;公交汽电车进场率100%;信息化建设—建设完善的城市公交智能调度及监控中心,公共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标准。

依据评分标准得18分,扣2分。

2.年度目标完成率

根据《池州市创建安徽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申报材料》,2020年度目标任务为:①公交场站建设(梅里公交首末站和经开区首末站);②充电桩建设30个③公交专用道建设(清溪大道和迎宾大道);④公交站台建设(新建、改建港湾式公交站台70个);⑤车辆购置(10.5-12米纯电动公交车型30台);⑥智能公交(公交电子站牌54个、建设4G(或5G)智能调度系统、建设客流采集系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情况如下:①已采购48台纯电动公交车;②公交专用道建设已完工并验收;③公交场站建设已完成任务数。年度目标完成率50%。

依据评分标准得3.5分,扣3.5分。

3.省级补助资金累计使用率

截至2021年2月28日,当年投入省级补助资金1,248.51万元;往年结余省级补助资金248.7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累计使用率80.62%。

依据评分标准得2.59分,扣0.41分。

(四)效果(满分20分,评价得分13.8分)

1.城市公交行驶总里程增长率

查看相关资料,2019年度城市公交行驶总里程1082.4739万公里,2020年度公交行驶总里程969.4085万公里,增长率-10.45%,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公交停运,导致营运里程负增长。

依据评分标准得0分,扣5分。

2.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

根据提供的资料,池州市公共站点500米覆盖率为96.53%。

依据评分标准得4.8分,扣0.2分。                                

3.新增节能或新能源车比重

2020年度新增48辆公交车,其中新能源汽车48辆,新增节能或新能源车比重100%。

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0分。

4.群众满意度

对公交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资金支出项目采用调查问卷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为90%。

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扣1分。

四、存在问题

(一)公共汽电车物理港湾站台设置未达标

2020年度,池州市公交停靠站点总数514个,其中:物理港湾式停靠站点个数268个,公共汽电车物理港湾站台设置率达52.14%,未达既定100%标准。

(二)年度创建目标任务未全部完成

2020年度部分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年度内未能实施。一是充电桩建设(30个);二是智能公交(公交电子站牌54个、建设4G(或5G)智能调度系统、建设客流采集系统);三是新建、改建港湾式公交站台70个。

上述事项,与《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交通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682号)第十六条“创建城市应根据创建方案及省市、县共建协议,按期完成年度创建目标和工作任务……”的规定不符。

(三)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截至2021年2月29日,池州市2020年度省级补助资金未使用完毕。当年省级补助资金到位金额1,300.00万元,年度内实际使用金额1,036.88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总额263.1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率79.76%。

(四)公交运营里程负增长

池州市城市公交行驶总里程出现负增长现象。2020年度公交行驶总里程增长率为-10.45%。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公交停运,导致营运里程负增长。

五、2019年度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安徽宝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9年度池州市公交示范城市绩效评价专项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年度创建目标任务未全部完成。其中公交电子站牌未开工,公交首末场站建设未开工等问题。

整改情况:年度创建目标任务中公交电子站牌项目于2020年未能实施,该项目于2021年3月正式启动实施,7月底已完成。

六、评价建议

(一)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城市公共交通公益属性,建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绿色、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居民出行公共服务需求,加大公共交通车辆投入;针对部分乘车人员较多的线路增加运营班次,优化现有公交线路网,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使用频率,确保公共资源有效使用。

(三)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按照《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交通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68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附件

1. 池州市2020年度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