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市交通运输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2018年我市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实施意见》,明确“现阶段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但部分企业认为市场前景广阔擅自在我市大量投放共享电动车,导致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违规载人、违规占道等问题频现,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自2019年以来,市交通、城管、公安对共享电动车多次开展联合约谈和集中清理,无序投放问题虽在短时间内得到抑制,但由于缺乏对应的上位法支撑,对企业缺少有力的监管手段,存在前清后投的现象,治理成效不理想。目前我市主城区共享单车数量约18800辆(其中自行车约12800辆,电动车约6000辆)。与此同时,市民对共享电动车的态度呈现两种认识,少部分人认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城市形象,存在未成年人骑行、多人同乘等安全隐患,应该加强管理;大部分人认为共享电动车十分便利,弥补了公共交通系统的不足,应该在切实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适量投放。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合理布局慢行交通,持续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积极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为公众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出行差异化需求,有效解决我市共享单车乱象,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2021年7月21日我局牵头召开座谈会,会同市文明办、公安、城管、住建、自规等部门,就规范发展共享单车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拟采取限制总量、规范管理的模式发展共享单车。会后我局综合相关部门意见,7月30日专程赴合肥市考察学习共享单车管理经验;8月26日将《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规定在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向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贵池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9月16日召集市民代表和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就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进行建议征集;根据反馈意见和各方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9月18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9月23日完成合法性审查;9月24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会,再次征求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贵池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会后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2021年10月13日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采取限制总量、规范管理的模式发展共享单车,对单车投放数量、停车秩序、服务质量实现管控,有效改善共享单车投放无序、停放无序、管理无序的混乱状态。
五、主要任务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任成员的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能,切实营造共享单车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监管措施。一是核算投放总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参照其他城市测算标准,核算出我市市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上限,每两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二是设立准入条件,通过共享单车运营商项目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自行车1家、电动自行车3家);三是签订管理协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文明办联合作为甲方,与中标企业签订《共享单车投放与管理服务协议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四是制定考核办法,出台《池州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企业投放车辆配额的主要依据;五是强化信息化监管,开发共享单车信息验证小程序,实时核验车辆信息,用以解决违规超额投放问题。
(三)规范经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和经营条件、运营服务管理制度、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信用体系建设、资金及信息安全保障制度、运营退出机制等。
(四)实施步骤。一是调研准备阶段,广泛征集市民建议,摸底排查现有共享单车情况,测算主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数量上限;二是招标确定阶段,发布招标公告,完成招标工作;三是规范管理阶段,出台《池州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不断推进共享单车发展更加规范、有序。
六、创新举措
采取限制总量、规范管理的模式发展共享单车,引导我市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倡导市民低碳出行、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维护良好城市秩序。
七、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共享单车管理专题联席会议;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将日常发现问题纳入服务质量考核;四是加强舆论宣传,为共享单车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优化调整。
(解读人:彭文季 咨询电话:0566-212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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