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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稿)
2.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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