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本港船舶 “顺航 2126” 顺利通过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检验,我市成功完成全部 674 艘列入计划的 600 总吨以上运输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检验工作。
本次改造检验工作中,市海事中心严格依据交通部海事局《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检验指南》,组织专业验船师对船舶新增的岸电箱、船岸连接电缆、电缆绞车等核心部件进行全方位核查,并通过效用试验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针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验船师主动靠前服务,协助船员及时整改,检验合格的船舶均获发《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为绿色航行保驾护航。
按照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推进方案》部署,安徽省等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需在 2025 年底前完成 600 总吨以上运输船舶的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此项改造工作是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举措,对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推动节能减排、实现减污降碳与绿色发展协同共进,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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