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处理中心在处理一起案件时,该案当事人王某为追求经济利益,指使驾驶员驾驶货车超限运输货物。面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情绪激动,辩称“运输利润微薄,不超载难以维持生计”,认为对他的行政处罚属“处罚过当”。
案件处理中心秉持严格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王某详细说明超限运输的危害性,并列举近年来因超载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阐明“安全才是道路运输经营的最大利益”的道理。
针对王某“不违法无利润”的错误观点,执法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政策引导:“国家鼓励合法合规运输,可通过优化运输路线、提升车辆装载效率等方式降低成本。若因违法被纳入信用‘黑名单’,反而会影响长远发展。”经过近一小时的耐心沟通,王某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规,杜绝超限行为。
此次执法行动彰显了池州市交通执法部门对超限运输“零容忍”的坚定态度,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担当,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通过“执法+教育”双管齐下的模式,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引导当事人从“被动受罚”向“主动守法”转变,增进公众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理解与配合,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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