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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老旧营运船舶蓄力“换新”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2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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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实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池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响应,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让政策春风更快惠及我市港航企业及广大船东。

      一是加强统筹调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科室统筹调度,各站(所)、航运企业业务骨干共同参与。召开全市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座谈会,详细解读《细则》中对于船舶拆解申报条件、拆解程序、不同类型船舶更新补贴区别和补贴资金测算等关键点,安排部署具体实施计划,一体化推进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是着力推动实施。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积极联系港航企业,倡导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鼓励和支持电动、LNG、甲醇、氢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对全市54家航运企业及21家个体工商户开展船舶拆解更新意愿摸排,截止目前,全市计划拆解船舶444艘,涉及31家航运企业及7家个体工商户,其中拆解后拟新建传统燃油船舶28艘、新能源船舶2艘。

      三是积极申报项目。按照《细则》相关规定,依据补贴范围和标准,对我市意向拆解船舶进行初步审核界定,进行报废补贴资金申请。截止目前,池州市2024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已完成项目立项,年度计划拆解船舶22艘、申领补贴资金1577.5万元。

      下一步,池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引导辖区企业抓住政策机遇,更好实施老旧营运船舶更新补贴政策,促进我市船舶运力结构调整,用绿色低碳绘就航运高质量发展鲜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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