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4年池州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安全高质量按期完成,提升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品质,以良好的路容路貌服务社会,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强化工程管理,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进公路养护工作。
一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公路养护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查,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开展质量评定。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加强检查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监理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公路养护工程事前、事中、事后三级质量检测,加大自检、抽检频率,定期报送监理、检测月报。二是强化工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公路养护施工过程中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全覆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行业政策技术要求,按照高质量的要求严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通过已建成的沥青混合料质量控制系统加强对沥青混合料配比、油石比、沥青混合料出厂总质量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强化参建单位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公路养护工程各参建单位从业行为的管理,督促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做好实名制考勤。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要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禁止挂靠出借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防止劳务分包、机械租赁捆绑劳务工资的现象。四是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予变更,确定需要变更的,各分中心养护工程项目办(现场办)组织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实地踏勘,明确变更原因和依据,确定变更内容及范围,初步确定变更工程量及金额,完善变更程序,最终由分中心向市中心提出变更申请。为严控工程变更行为,各分中心先行实施后补报变更的,市中心一律不予认可,其责任由分中心自行承担。五是强化安全、环保监管。公路养护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工程建设保护环境”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环保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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