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S221龙山至红石段公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决策概要
S221龙山至红石段公路建设工程位于池州石台县。项目起点位于小河镇龙山村处,起点桩号K0+000,线路呈南北走向,原S221胥小路穿小河镇街道,为分散交通,避免车辆集中穿越村庄、集镇区域,本次在小河集镇南侧改线,绕开集镇,终点位于石台县小河镇红石村处(终点桩号为K2+500),项目全长约2.5km。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道路路基全宽10.0米。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项目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社会稳定相关的因素,通过专业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项目建设持有的态度;
2.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活、生态环境、工作的影响;
3.项目实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
4.其他意见和建议;
5.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单位提出意见。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池州市沛霖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六、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肖科长 18956623115
池州市沛霖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杨 俊 13635665556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8日
S221龙山至红石段公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应的意见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