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S36宣东高速青阳至石台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S36宣东高速青阳至石台段
建设单位: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建设地点:池州市青阳县、贵池区、石台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S36宣东高速青阳至石台段起于青阳县陵阳镇,设置陵阳枢纽互通接G3京台高速。路线由东向西经过所村、东河村后,于南阳村北设置九华山南互通,再向西经过石门村、棠溪镇百安村,于棠溪镇南边山村附近设置棠溪互通,衔接省道S225,随后路线由北转向向南,经老屋方、方家、秦岭上后终于横渡镇,接G0321德上高速(接S36石台至东至段高速公路起点),路线全长约47.9公里。项目设置完善的雨水、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舒科长
联系电话:0566-2125744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956586835
联系人:赵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根据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结合相关环境监测技术和方法,分析项目区域的环境现状,并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方法,收集群众对该项目的建议和意见。
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三废”情况(包括“三废”产生量和排放浓度),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公告或公示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从环境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2)拟建项目工程分析;(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地表水、空气、噪声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5)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6)拟建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和公众意见调查分析;(7)拟建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8)针对拟建项目实施,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以及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9)拟建项目的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
2、你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4、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5、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公告、报纸公示、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该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六、公告说明
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0日
S36宣东高速青阳至石台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意见征集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