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确保飞行安全,我办牵头起草了《池州九华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
征集方式:
1.网站留言:此页面“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2.电子邮箱:1620318465@qq.com;
3.邮寄地址:池州市百牙中路1号528室。
联系人:李慧明,联系电话:13705667092
池州市机场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1.我办于2023年3月7日向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共22家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2份,其中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军分区、九华山机场分公司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他19家单位反馈均无意见。
2.2023年3月7日向国网池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池州市分公司5家企业书面征求意见,5家单位反馈均无意见。
3.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7日,按照有关规定我办在池州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池州九华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4月8日,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序号 | 部门 | 反馈的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皖江江南新兴 产业集中区 | 建议建立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影响机场和电磁环境的问题由机场分公司或有关单位统一上报联席会议研究,交办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 | 未予采纳 理由:后期提请市政府专门建立九华山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主要职能、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等。 |
2 | 池州军分区 | 第四章升空物体管理中,建议在第二十九条增加“建立军地磋商机制,在机场附近执行军事行动的无人机等设备由军分区负责报备,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配合行动开展”。 | 未予采纳 理由:无人机等升空物体管理根据安徽省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如军分区有无人机等相关军事行动,机场管理机构全面配合。 |
3 | 九华山机场 分公司 | 建议将“九华山机场分公司”修改为“机场管理机构”; 2、建议增加无人机监管事项 | 采 纳 |
序号 | 有关企业 | 反馈的意见 | 采纳情况 |
4 | 国网池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池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池州市分公司 | 反馈无意见 | 无 |
序号 | 其他社会公众 | 反馈的意见 | 采纳情况 |
5 | 未收到反馈意见 | 无 |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