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进:
经调查,你于2018年5月4日驾驶马鞍山龙跃物流有限公司车号为黄皖E13929挂皖E1876重型平板半挂车,途经S321铜陵段K55+600M下行处治超卡点非现场动态检测自动报警系统抓拍,,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为49吨,实际总重为80.1吨,超限31.1吨,超限率63.47%,涉嫌货运车辆驾驶人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本机关认为你涉嫌违反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本机关于2019年4月9日依法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皖池运违通〔2019〕1000017号),拟作出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处罚决定。
因邮寄送达无法妥投,现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皖池运违通〔2019〕1000017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328号,联系人:王亚东,电话:0566-2022690),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池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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