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开出首张行政处罚罚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支队办 发布时间:2020-07-06

   在正常运行两个多月后,7月2日,交通执法改革后新成立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出首张行政处罚罚单。

   6月28日下午,执法五大队(联合治超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S225齐石线路段实施联合执法时,发现鲁H31×××重型自卸货车货物未按规定进行覆盖且涉嫌超限在公路上行驶,遂将该车引导至市国道318贵池超限超载检测站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3轴车,车货限重为25吨,实际总重为65.7吨,超限率达162.8%。通过进一步调查,该车隶属于山东省梁山县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员在公司的安排下,从矿企运输废渣至梅街镇某堆土场,车辆出场时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和覆盖运输,当事人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五大队(联合治超执法大队)依法对车辆经营者作出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现已履行该行政处罚。这张罚单,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以来开出的第一张行政处罚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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