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市地方海事处强化港口作业船舶疫情防控
浏览次数: 作者:综合  信息来源: 市地方海事处 发布时间:2020-02-21

2月21日,市地方海事处牛头山所对辖区涉鄂作业船舶鸿海838轮的近期航行轨迹和船员健康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完善审批流程,报市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组批准,同意该船进行货物装卸作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认真落实涉鄂船舶作业流程,在“腾丰3”油轮抵港之日起采取为期14天医学观察后,经审批于2月21日上午靠港作业。

船舶作业前,港口经营人对作业场所、港口设施设备进行消毒,作业人员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船舶经营人对船舶进行消毒,船员佩戴口罩。作业期间,船员禁止上岸,作业人员禁止登船。作业结束后,再次对作业场所、港口设施、船舶进行消毒,船舶立即驶离码头。执法人员加强现场监管,督促港口企业和船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预防疫情蔓延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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