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岸电“建起来”更要“用起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中国水运报 发布时间:2019-12-30

目前,蓝天保卫战是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减少船舶在港区的燃油消耗,是水运业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内河水网岸电(低压电)应用成效初显,港口高压岸电推广却差强人意。有数据显示,长三角区域江、浙、沪港口高压岸电设备目前总体利用率仅为40%左右,平均每月接电时间在30-200小时不等。

究其原因,经济性问题是制约岸电推广使用的重要因素之一。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岸电接入改造需要较大资金投入,且在使用和运营过程中,利用率低,经济效益不明显,投资回报周期过长,因此港口和船东在岸电建设和使用上意愿不强。其次,目前国家层面缺乏健全的港口岸电标准体系,相关标准存在不健全、不统一等问题,导致船港互联互通困难。此外,市场化推广方面,缺乏行业及地方政府政策引导。

握指成拳,合力致远。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广涉及港口和船舶的参与和管理、电力供应等多种问题,想让岸电“建起来”并且“用起来”,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紧密配合。

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方面可多做引导。比如若能将对港口岸电的补贴延伸至建设、运营、使用等各环节,惠及港口岸电的投资方和使用方,相信将更能激发岸电行业的持续发展动力。进一步完善岸电接口、设施检验、内河码头岸电建设等标准规范,为岸电的可靠使用提供技术支撑也是当务之急。此外,还可结合船舶排放控制的实施,从国家层面出台靠港船舶必须使用岸电的强制性、法规性要求,同时明确在用、新建船舶安装受电设施,老旧船舶限时改造,对未按规定使用岸电的船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市场培育方面,则一方面可尝试船港共建共用岸电,另一方面,港口可尝试引入专业岸电技术公司,既解决设备资金问题,又能提高岸电技术稳定性、可靠性,加快形成推广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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