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文明、规范、有序骑行电动自行车既是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也是自身出行安全的必要保证。现发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规范出行,自觉做到上号牌、不装篷、靠右行;
二、文明出行,自觉做到不占道、不乱停、不逆行;
三、守法出行,自觉做到戴头盔、不酒驾、不闯红灯;
四、规范充电,自觉做到不在小区内私拉飞线充电;
五、家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文明城市大家建,文明城市大家创,请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确保10月底前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任务。
此致
敬礼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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