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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强化“五个保障”推进交通行业民生工程建设督查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7-1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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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改造、养护大中修、路长制提升等交通行业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实施,市交通运输局于6月底组织开展了“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建设督查工作。

   一是强化督查制度保障。制定出台“四好农村路”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督查程序、原则、时间节点、具体内容、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等,确保督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不断促进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督查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由分管副局长作为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质安处、市“四好农村路”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明确组员各自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督查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有力量。

   三是强化督查内容保障。结合农村公路行业特点确定督查内容,做到有重点、有针对,多层次、全覆盖。注重督查“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整体推进情况;注重督查在建项目工程组织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规划管理和各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注重督查三级路长制运转情况,包括路长制落实、乡管员工作常态化开展情况;注重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包括日常养护资金落实、提升养护品质、多元社会化和市场化养护、公路应急联动、灾毁数据常态化采集和灾毁保险执行情况;注重督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品质示范路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注重督查工程进度报表、民生工程和创城路域整治信息报送情况。

   四是强化督查力度保障。建立完善周安排、月调度、季总结、半年考评、年终总评的调度督查模式,采取“四不两直”形式不定期赴各县区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听汇报、查阅资料台账、随机抽取项目实地检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确保督查有力度、有效果。

   五是强化督查整改保障。认真研判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及时反馈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整改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民生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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