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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池州市民生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局建管科 发布时间:2021-01-0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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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及实施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谋划,规范实施,着力改善民生,进一步补齐乡村交通运输发展短板,顺利完成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年度任务。

    一、工作成效

    (一)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按时完成年度643公里建设任务。“十三五”以来,我市累计实施农村公路建设4730公里(2016-2018年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701公里,2018-2020年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029公里),推进了蓉十路、蔡殷路等一批结合旅游、产业、扶贫等路站运一体化美丽农村路建设。全市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区域特殊路段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的硬化路。农村公路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全市各县区均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体系和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全市“路长制”达到四个“100%”(县乡村三级路长构建率达100%、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公示牌设置率达到100%、路长制规章制度制定率达到100%、路长巡查机制运作率达100%)。全市农村公路乡村道路专管员共163个,累计设置路长制公示牌754块。同时,加强农村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路域环境治综合治理、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基本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的目标。

    (三)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各县区均落实养护资金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道日常养护以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为责任主体,实行集中统一养护;乡村道以镇、村为责任主体,采取家庭式承包、乡镇组建养护道班、养护环卫一体化等模式多元化养护。逐年提升年度县乡道大中修实施比率,2020年度实施181公里,实施比率达7%,实现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常态化。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2019年全市投入751万元,为7255公里农村公路购买灾毁保险,今年汛期灾毁保险赔付2252万元,有效减轻各级灾毁修复资金筹措压力,促进农村公路灾毁路段的及时修复。

    (四)农村公路运输通达工程。各县区均建立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客运统筹协调发展。全市575个建制村均已通客车,通车率100%。建成贵池区、东至县、石台、青阳等4个县级农村物流中心、45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575个村级综合运输服务点。

    (五)示范创建工作。青阳、石台、东至和贵池四县(区)先后已完成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青阳、石台、东至三县相继被授予“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青阳县被授予“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青阳县“蓉十路”获评2019“安徽省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石台县申报2020年“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已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审定。青阳县蓉十路申报2020年度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省交通运输厅已选报交通运输部(全省共选报4条道路)。贵池区蔡殷路、石台县演新路、青阳县龙青路获评2020“安徽省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于2016年成立了市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出台池州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细则、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为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顺利推进,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负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日常管理工作。

    2018年,出台了《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同步印发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四个配套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全面构建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大力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和协调实施农村运输通达工程等。推动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营协调发展,进一步补齐农村地区发展短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当好先行。

    各县区、管委会为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四好农村路” 建设责任主体,认真细化制定有关政策文件,积极筹措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全面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四好农村路” 建设工作。

    (二)紧扣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调度。认真对照省、市下达任务节点目标,坚持进行督查调度,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按照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督查检查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分级督查考核制度,切实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部署调度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督查组,由局负责同志带队,对各县区“四好农村路” 建设工作开展多次综合督查,安排市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每季度进行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等巡查,有效督促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组织不到位、资料整理不及时等问题,均责令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全面强化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管理等工作。

    (三)强化工作举措,保障项目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在认真做好调度推进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全面保障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根据2016年度市民生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按县级公路畅通工程10万元/公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5万元/公里标准累计兑现以奖代补资金2400余万元,推进2016-2018三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701公里总任务全面完成。

    2018年,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四好农村路”建设奖补办法,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奖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积极履行“四好农村路”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结合实际,有效破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县乡道大中修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等问题,有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四)结合区域特点,提升建设品质。在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扩面延伸工程等“四好农村路”建设计划任务的同时,支持有关县区优化乡村旅游道路,改造提升县、乡、村道路等级,国家级贫困县石台县已实现了通往景区道路达到山区二级公路以上标准,道路沿线游客集散中心,旅游风景道,公路停车服务区等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围绕七井山“天路”自驾游风景廊道和七都红色旅游小镇建设规划,投资1.2亿元进一步提升了七井至石台、七都至七井道路等级,全域旅游导览系统等进一步完善,助力石台县脱贫摘帽,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青阳县坚持将农村公路打造成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扎实开展生态景观示范路建设,全力打造“慢行空间”、“路上风景”。建成 8.5公里青朱路、10公里蓉十公路等生态景观示范路。聚焦全面改善路域环境,实施国省道沿线乡村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工程,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对47条、40.3公里国省道与乡村道路交叉路段进行改造提升。

    三、存在困难

    (一)制约因素不断增强。土地、环保、资源等刚性约束日益增强,项目融资政策变化引发融资难问题日渐凸显,建设过程中砂石材料紧缺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进展。

    (二)资金保障压力较大。交通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我市地处皖南山区,公路建设成本更高,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地方仍需筹集大量的建设资金,各县区虽然都在积极多方筹资,但仍然存在较大压力。

    四、下步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部、省民生工作部署,严格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交通运输民生工程任务,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夯实县级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积极谋划“十四五”民生工作,探索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道路升级双车道等工程。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在积极争取补助资金的同时,协调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统筹,加大对的交通运输民生工程资金投入。督促县区、管委会财政继续加大农村公路的建设投入力度,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农村公路管护标准,加大农村运输支持力度。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和使用各类专项资金。

    (三)严格督查考核、推进任务落实。以建设进度、资金、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为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建设督导、绩效考评等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实施,强化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认真做好民生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民生工程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实施交通运输民生工程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我市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9.3分。依据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督查考核办法等,结合平时督查检查情况,各县区绩效考核结果为:东至县考核得分:99分,贵池区考核得分:98分 ,青阳县考核得分:97分,石台县考核得分:97分 ,九华山风景区考核得分:9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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