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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的通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局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1-02-0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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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池州市市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备注

1

对长途客运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

对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

对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或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处罚

行政处罚

 

4

对在港口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对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6

对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或者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对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对港口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对未依法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对未经批准变更港口岸线使用功能或未依法办理港口岸线使用许可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对未经批准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在临时使用的港口岸线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使用期满未按照规定拆除临时性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对港口经营人超过船舶、车辆的核定载货量配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对项目单位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按照合格项目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对港口经营人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又不符合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有关资质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或未通过审核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对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对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对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对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的,中国籍船舶假冒外国国籍,悬挂外国国旗航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对隐瞒在境内或者境外的登记事实,造成双重国籍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或者使用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对使用他人业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海员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海员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对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对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对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对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招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工作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对未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对船员培训机构不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要求,进行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对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用人单位未将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有关情况定期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对船员服务机构在提供船员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对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或伪造、变造、涂改水路运输行政许可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对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对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对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港口经营人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未经检验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对船舶触碰航标不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对危害航标及其辅助设施或者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对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3

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经责令拒不停止且情节严重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对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对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对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对船舶在内河航行时,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对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的责任船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对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64

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65

对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处罚

行政处罚

 

66

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处罚

行政处罚

 

67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

行政处罚

 

68

对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69

对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对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对渡船不具备夜航条件擅自夜航的处罚

行政处罚

 

72

对渡船混载乘客与大型牲畜的处罚

行政处罚

 

73

对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停航封渡水位线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的擅自开航的处罚

行政处罚

 

74

对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渡船擅自开航的处罚

行政处罚

 

75

对船舶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76

对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77

对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等作业活动的单位未按规定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78

对从事有关作业活动的单位,未组织本单位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79

对船舶未遵守特殊保护水域有关防污染的规定、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80

对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质不明的货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对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船舶污染事故报告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

对弄虚作假欺骗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的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3

对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处罚

行政处罚

 

84

对船舶未按照规定随船携带或者保存《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对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对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5%或者1吨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对未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9

对未依法取得相应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90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91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2

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3

对未在生产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4

对未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95

对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96

对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97

对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港口作业区内从事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处罚

行政处罚

 

98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99

对装卸国家禁止通过该港口水域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0

对港口作业委托人未按规定向港口经营人提供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有关资料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1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拒绝、阻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2

对航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3

对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4

对申请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船舶识别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5

对未按本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或者未将船舶识别号在船体上永久标记或者粘贴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6

对移动平台、浮船坞、大型船舶、水上设施拖带航行,未经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拖航检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7

对试航船舶未经试航检验并持有试航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8

对报废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向船舶检验机构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9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引航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0

对引航机构不选派适任的引航员或者拒绝或者拖延引航、不指定责任引航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1

对港口企业不按规定配合和保障被引船舶靠离泊的、不按规定向引航机构提供相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2

对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运行方案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3

对过闸船舶、船员有影响通航建筑物正常运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4

对过闸船舶未按照规定向运行单位如实提供过闸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5

对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6

对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擅自降低培训标准或培训质量低下,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7

对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必备的航行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8

对游艇操作人员操作游艇时未携带合格的适任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9

对未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或者临时停泊的水域不符合规定要求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0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相应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1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履行备案或者报告义务等十一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2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3

对港口经营人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指定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提供船舶、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4

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5

对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6

对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7

对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即行实施水上水下活动或水上水下活动与航行警告、航行通告中公告的内容不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8

对在航道内流动加油(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9

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擅自改装船舶、浮动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0

对驾驶不具备载客条件的船舶载运旅客的船员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1

对非汽车渡船载运汽车、拖拉机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2

对擅自从事客运业务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3

对小型快速客船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强迫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4

对小型快速客船未依法办理有关船舶检查、登记手续,配备持有合格职务证书的驾驶员和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按照船舶乘员实际定额配备救生衣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5

对小型快速客船未遵守限制航行或者禁止航行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6

对擅自设置导航、助航等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7

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8

对擅自进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9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0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影响公路畅通或者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1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2

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3

对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4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5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146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7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8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9

对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拒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0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1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2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或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3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违反规定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4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5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6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7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8

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9

对危险货物托运人的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0

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1

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危险货物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2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3

对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4

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要求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性物品的运输车辆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5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违反规定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6

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7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8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9

对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0

对无资质许可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1

对违反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许可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2

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3

对擅自占用边沟,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重建排水设施或重建排水设施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4

对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或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货运车辆超过总数10%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5

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6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7

对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8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9

对租借、转让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0

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

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规定的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

对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6

对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我国有效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擅自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或者运输危险货物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7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因配载造成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8

对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9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0

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或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1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等情形,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2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的或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3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4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5

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6

对违反规定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7

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等八种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8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岗或者未在显著位置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9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0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遵守文明行车、优质服务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1

对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2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或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3

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4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5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或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票据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6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7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8

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9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0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1

对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2

对未取得线路运营权、未与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签订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3

对运营企业未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4

对运营企业未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5

对运营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或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6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和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场站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7

对有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8

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含甩项工程)未经安全评估投入运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9

对运营单位未全程参与试运行等十二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0

对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上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相关信息或者运营安全重大故障和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1

对运营单位未向社会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或者定期报告履行情况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2

对高架线路桥下的空间使用可能危害运营安全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3

对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设备安全,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4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5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6

对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发车时间运营或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7

对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8

对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9

对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置、使用行李安全检查设备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0

对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1

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2

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3

对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拒绝称重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4

对擅自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经同意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未及时恢复重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5

对未取得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擅自从事运营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6

对聘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驾驶员驾驶运营车辆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7

对未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张贴线路走向示意图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8

对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或者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9

对将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或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0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1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等八项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2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3

对建设单位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4

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5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6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7

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8

对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等四类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249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0

对施工单位未进行检验、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1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2

对工程监理单位降低工程质量、违规签字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3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4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5

对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等两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6

对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7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8

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9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0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1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2

对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3

对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4

对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5

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6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未进行返工处理或者拖延返工处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7

对设立工地临时实验室的单位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数据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8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或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9

对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0

对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等八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1

对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2

对客运经营者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3

对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4

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5

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6

对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同意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7

对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8

对引航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引领船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9

对引航机构不如实记载引航员的注册、培训、适任证书、引航资历、安全记录以及健康状况等信息并保持连续有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0

对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

行政处罚

 

281

对客运经营者聘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参加客运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2

对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发车前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告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3

对客运站经营者设立的停靠点未按照规定备案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4

对网络平台发布的提供服务班车客运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与实际提供服务不一致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5

对网络平台超出班车客运经营者许可范围开展定制客运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6

对网络平台接入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班车客运经营者、车辆或者驾驶员开展定制客运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7

对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8

强制消除港口水域倾倒的泥土、砂石

行政强制

 

289

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依法组织拆除违规建成的项目

行政强制

 

290

强制拆除养殖、种植设施

行政强制

 

291

扣押非法采砂船舶

行政强制

 

292

强制卸载、拆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

行政强制

 

293

暂扣船舶、浮动设施

行政强制

 

294

强行拖离船舶

行政强制

 

295

强制清除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

行政强制

 

296

强制设置标志或清除内河通航水域中的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

行政强制

 

297

强制拆除或恢复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

行政强制

 

298

强制卸货

行政强制

 

299

暂扣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

行政强制

 

300

代为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设施或标志

行政强制

 

301

扣留超限运输车辆

行政强制

 

302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逃避超限检测的车辆

行政强制

 

303

扣留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车辆、工具

行政强制

 

 

 

附件:

1.池州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

2.池州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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