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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节前和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及综治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局安全科 发布时间:2021-01-2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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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节前和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及综治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九华山风景区交通局,安庆池州海事处,市质安处,局直各单位,杰达(集团)公司,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机关各科室:

2021年春节将至,春运工作即将拉开帷幕。为切实做好春节及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积极营造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决定在2021年春节节前和春运期间,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综治工作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1月28日-2月26日,具体时间安排、督查频次和实施办法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二、督查重点

重点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春节春运安全保障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预防预控措施部署情况、应急值守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和春节春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

三、督查事项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对照《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查看各县区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企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涉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港口等功能区、危险废物、消防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极端天气防风防潮防寒防滑以及事故预防预控措施落实情况;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看是否按照安全作业规程操作施工,是否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检查长大隧道、高墩大跨桥梁及高边坡高空作业、深挖高填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以及爆破施工与民爆物品管理情况;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查看是否有超能力、超负荷作业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

(三)公路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公路养护和施工管理情况,查看道路风险排查、涉路施工摸底、国省干线长大桥隧等重点路段巡查等台账资料情况;查看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预控应急措施制定情况。

(四)春节春运安全保障方案制定落实情况。查看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专班建立、计划方案制定、隐患排查整改、预防预控措施部署、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等情况。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车站、港口、码头、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及办公住宿区、交通物流仓储场所、“两客一危”企业、公交企业、港口危险品储运企业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查看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规范设置、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开展情况。

(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和春节春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查看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书签订及公示情况;检查企业对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落实情况自查手册》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对照《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开展春节春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

(七)综治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查看行业管理部门及交通站场、物流运输企业禁毒、涉枪涉暴、反恐怖、食品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机制建立运行、“行业清源”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台账资料完善情况。

(八)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查看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推动、制度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交通站场、交通工具、施工工地、港口码头等通风消毒情况以及旅客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中高风险疫区来池(回池)旅客管控情况;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检查冷链物流食品运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和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属地客运站场、港口码头、渡口、公路水运交通建设项目工地进行检查督查,每地抽查“两客一危”不少于2家;物流运输企业、工程施工现场不少于1家,对危货港口企业检查督查要实现全覆盖。各地要在市局综合督查的基础上,对管辖企业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

五、督查分组

第一组:局党组书记付四九带队,局办公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人参加,督查江南产业集中区、平天湖风景区。联系科室:局办公室。

第二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亮带队,局建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派人参加,督查青阳县。联系科室:局建管科。

第三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金贤带队,局安全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派人参加,督查贵池区。联系科室:局安全科。

第四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郎强带队,局运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派人参加,督查九华山风景区。联系科室:局运管科。

第五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万青带队,局综规科、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派人参加,督查石台县。联系科室:局综规科。

第六组: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兵带队,局港航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派人参加,督查东至县。联系科室:局港航科。

各组参加督查人员由相关科室和局直单位选定,并将名单报对应联系科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春节和春运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综合督查活动。系统各级各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加强春运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严格检查督查。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督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当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落实问题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跟踪问效。

(三)严肃纪律规定。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守住纪律底线,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督查组督查期间,自行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督查工作的协调沟通和督查情况的汇总报送。督查组督查结果2月28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局安全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各单位开展检查督查情况同步报送市局安全科。

 

附件:2021年春节节前和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综治工作综合督查表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2021年春节节前和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综治工作综合督查表

被督查单位

 

督查时间

 

督查地点

 

参加督查单位

 

参加督查人员

 

督查项目或部位

 

督查情况记录:

 

 

督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督查负责人签字:

被督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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