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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8墩上收费站运营通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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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18青阳至池州段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19〕157号),G318墩上收费站将对收费范围内的过往车辆实行收费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站点位置及收费用途

G318墩上收费站位于国道318线K428+200M处。收费站收益资金作为公路建设投资还款来源,收支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G318收费公路项目收益资金收支暂行办法》执行。

二、收费开始时间及期限

2021年1月4日零时起(以车辆经过收费站时间为准),收费期限暂定5年。

三、国家政策明确的免收通行费车辆范围

(一)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二)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三)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四)符合国家运输鲜活农产品减免车辆通行费政策的车辆,以及沿线农民完全从事农业生产、运输农业物资的非营业性农用机械;

(五)按国家规定及经省政府批准免征通行费的其他机动车辆。

以上车辆在经过G318墩上收费站时免缴通行费。

四、市财政全额补贴车辆范围

(一)池州籍(车牌为皖R)小型客车(9座及其以下);

(二)池州籍(车牌为皖R)城际公交车、出租车,开往市区及高铁站、机场的旅游直通车;

(三)落户池州投资企业和投资人的自用小型客车(9座及其以下);

(四)本市群众生产生活用车;

(五)其他财政全额补贴车辆。

以上车辆通行费由市财政实施全额补贴,车辆在经过G318墩上收费站时无需缴费。

五、给予通行费优惠的车辆范围

(一)持有安徽交通支付卡(ETC)的车辆以及外省ETC车辆。

(二)贵池区墩上、马衙街道,青阳县蓉城镇的运输频次高的矿山、搅拌站等企业皖R牌照货运车辆;

(三)重点项目建设运输车辆;

(四)与市内运输企业客运班线对开的外籍(含外省、外市)客运班线车辆;

以上车辆给予通行费优惠,车辆在经过G318墩上收费站时按优惠后的标准缴费通行。

六、收费车辆范围及标准

除国家政策明确予以减免的车辆、以及市财政全额补贴车辆外的所有车辆均纳入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路桥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交财〔2010〕39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等文件执行,其中符合通行费优惠范围的车辆按优惠后的标准执行。

具体见下表:

车辆

种类

类别

车辆类型

核定

载人数

收费标准

备注

客车

1类

微型、小型

≤9

10(元/车次)

 

2类

中型

10~19

乘用车列车

-

3类

大型

≤39

12(元/车次)

4类

≥40

24(元/车次)

货车

1类

2 轴,车长小于 6000mm 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10(元/车次)

①6轴以上货车,在第 6 类货车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按 10 元/车次递增;

②10 轴及以上货车按 10 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2类

2 轴,车长不小于6000mm 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20(元/车次)

3类

3 轴

 

30(元/车次)

4类

4 轴

 

40(元/车次)

5类

5 轴

 

50(元/车次)

6类

6 轴

 

60(元/车次)

池州籍9座以上客车

 

 

 

50(元/吨·月)

 

 

为确保收费运行安全有序,2020年12月26日8:30起,至2021年1月2日20:30,G318墩上收费站将实行“一车一杆”通行测试。测试期间,所有经过收费站的车辆均实行免费通行。

特此通告

 

G318墩上收费站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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