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依据《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信用承诺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9〕37号)文件要求,省厅决定开展部分超限运输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省内跨设区的市部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即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或者总宽度未超过3米,或者总长度未超过20米,且车货总质量、轴荷未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标准的。市内超限运输许可可参照执行。
二、办理方式
鼓励大件物品生产企业、大件货物运输企业提前制定大件运输计划并进行超限运输许可申报。承运人在装车前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并就所缺材料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承诺将在大件货物装车后运输前补齐,可以申请大件运输许可。行政许可机关对承运人提交的申请,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预许可,在大件货物运输前的现场核查时,对所缺材料一并进行核查,经核查材料完整且信息准确的,及时发证。
三、具体流程
1.承运人应按照受理单位的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公路超限运输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2.承运人收到准予许可通知后,应与受理单位约定现场核查,同时补齐所缺申报材料。
3.经现场核查通过的,受理单位应将《安徽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和《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时送达承运人。现场核查与申报不相符的,经整改与申报相符后应将《安徽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和《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时送达承运人。现场核查与申报不相符且不能整改的,应当场告知承运人不予许可及理由,并撤销预许可决定。
四、法律责任
依据《行政许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规章,承运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对其违法行为纳入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人诚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一年后对其申请的许可不再适用信用承诺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用承诺制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积极稳妥推进信用承诺工作落实。要强化宣传,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博等多种渠道,对新的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的知晓度。省厅将加强对超限运输许可信用承诺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严肃问责。
附件:公路超限运输申请承诺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5日
抄送:省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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