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 交通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度全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运管处 发布时间:2020-08-25 17:24
[字体:]

关于2019年度全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风景区)运管所(局):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加快机动车维修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池运管〔2020〕3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8月10日至17日,市运管处对全市68家一、二类维修企业201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进行了抽查复审,三类维修企业考核情况由各县区运管机构负责考核,并经公示后结果确认。现将质量信誉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一)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全市一类汽车维修企业7家考核结果:AAA级(优良)质量信誉单位1家,AA级(合格)质量信誉单位4家,A级(基本合格)质量信誉单位2家。

(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全市二类汽车维修企业61家考核结果:AAA级(优良)质量信誉单位3家,AA(合格)质量信誉单位22家,A级(基本合格)质量信誉单位36家。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考核结果详见附件,并在市运管处网站予以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通知》通知,各地运管机构认真组织开展了考核工作,在促进维修企业基础设施完善、服务水平提升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检查情况看,部分维修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设备设施

1、停车场不符合开业标准要求。

2、一类维修企业缺少维修竣工检测设备,二类维修企业缺少二级维护竣工检验设备,部分企业外协协议书过期失效。

(二)安全生产

1、未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制度未落实,安全例会参会人员未签名。

2、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全或失效;生产车间堆放废旧配件,管理混乱;危险易燃品未按规定单独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三)服务质量

1、未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标志牌、公示服务流程、服务承诺、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电话等内容。

2、维修质量管理过程不严格,少数企业车辆维修电子健康档案未建立,建立的数据未上传等。

(四)节能环保

1、环保意识不强,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城市下水道,废油、废渣、废旧蓄电池交给不具备回收资质的个人处理。

2、生产车间卫生状况和工作环境较差,地面、地沟内的废机油、污水和生活垃圾未及时处理,尤其以大中型货车维修企业比较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区、风景区)运管所(局)要高度重视考核结果运用,针对通报指出的问题,按照质量信誉考核要求、标准,逐一跟踪督查,指导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有效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采取停业整顿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各地要加强对维修企业的日常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流程和条件进行备案登记。

2、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维修企业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监管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维修质量抽查工作,严厉打击虚假维修、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虚开维修项目等行为。

3、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督促企业完善消防设施,加强维修车间和危险易燃品仓库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废旧零配件和废包装物的保管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4、督促维修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按照要求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油、废渣,添置必要的设备,严格按环保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5、按规定建立机动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

 

附件:2019年度全市一、二类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池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20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