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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局安全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6-11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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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九华山风景区交通运输局,安庆池州海事处,市质安处,局直各单位,杰达(集团)公司,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为组织开展好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市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4日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方案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池州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池安办〔2020〕33号)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交电〔2020〕17号)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加快建设三优池州营造稳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池州行”宣传活动,市局成立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长:朱树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地方海事

(港航管理)处主任

彭文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金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万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员:余志明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汪国忠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鲍推舟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章传极  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处副主任

盛锦付  局办公室主任

   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吴胜平  局财务科科长

张凡夫  局综合规划科科长

陆由松  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李志翔  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毛中华  局安全管理科(应急办公室)科长(主任)吴兴焱  局港航(海事)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局交通战备科科长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管理科,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开展。

三、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扎实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系统学习教育。各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网络课堂培训。要以单位领导同志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同志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网络课堂培训,深入阐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

3.广泛进行专题宣传。各单位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在报刊、广播、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上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针对性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项活动。

1.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在主流媒体、重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专栏专题,对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2.深入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广泛发动企业员工排查身边的隐患,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突出源头治理和精准施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社会监督。

(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活动

1.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等集中学习。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邀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走进网络课堂,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创新方式,以网上线上为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选择公路水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组织观看和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宣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2.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车船站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3.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借此凝聚全社会关注水上交通安全的共识,达到“教会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观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的“主播走现场”直播活动,参加在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全国统一开展的安全打榜直播答题等活动。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通过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问答等,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关注度。

(五)开展先进典型主题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对在强化安全防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中涌现出的行业先进典型,组织进行采访报道,挖掘先进事迹,报道经验做法,展示典型风采,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际,根据市交通运输行业演练计划安排,围绕危化品运输、反恐、道路中断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汛期安全等内容,组织实战化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应急演练检验风险防控措施,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七)开展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宣传

各单位要采取立体式、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方式,继续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公告、通知,转载转播权威媒体发布的防控知识,持续普及健康教育与防控知识,提醒干部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和社会面防控,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理念,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四、全市“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池州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排查整治阶段的工作要求,推动活动开展。

(一)开展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专项行动

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协调主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深入采访报道行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行业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总结在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宣传推广。

(二)开展“区域行”“专题行”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等宣传报道活动,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

各单位要利用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及微信、短信、“12350”电话等举报方式,鼓励动员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监督举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问题,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并针对问题集中的地区和企业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任务,保障经费投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跟踪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跟踪督导,切实把活动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相结合,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认真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6月8日前与活动方案一并报送市局安全管理科,并于7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单位于每周四将好的活动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有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发送电子邮箱,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联系人:毛中华,联系电话:0566-2125635,邮箱:6236274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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