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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局运管科 发布时间:2018-09-1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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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东至县交旅委、九华山风景区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9月9日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即日起启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级响应工作机制,现就全面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站位政治高度,强化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抓好全市运输行业联防联控工作。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局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亲自抓,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运输企业、轮渡、运输枢纽场站、治超检测站等重点部位,详细制定检查排查计划和配套管控措施,做到有计划、有人员、有检查、有记录。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和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立即召开所属单位、企业、场站主要负责人会议,认真部署落实,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认真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局直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大所属行业运输环节的检查排查力度,并督促有关企业、站所开展排查和管控工作,严禁生猪和猪肉产品通过职能管辖的运输环节对外运输和引进内销。发现情况要按渠道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测、消毒、移动控制等各项防控措施。所有检查排查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字盖章。

    (一)市公路部门。由市公路局牵头负责,依托各治超站、轮渡所,加强对过往货运车辆、渡运车辆(含其他运输工具)的检查排查,做好管控措施。市公路局要加强督查检查。

    (二)市运管部门。市本级运输企业、运输场站的检查排查由市运管处牵头负责,并督促企业开展排查工作。同时,要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地对各县(区)运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按属地管理要求,开展本地区运输环节的检查排查,落实运输企业的管控措施。

    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告工作动态

    各单位要按照《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池交函〔2018〕10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日报制度(每日9:00、16:00前)。

    为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市交通运输局将建立“交通行业疫情防控微信群”,请各单位将联络员名单于9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联系人,汪国忠,联系电话,2126863,邮箱,czjtwgz@163.com),同时,各单位也要建立微信群,及时掌握本级每日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纵向畅通、横向共享。

 

附件:

1.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 交通运输行业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登记表。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9日

 

 

抄送:局领导,市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9月9日印发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各项工作,决定成立市交通运输局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树林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金贤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  伟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公路局局长

成  员:吴葆春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盛锦付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汪国忠  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科长

        毛中华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汪国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毛中华、章德治。主要负责日常有关协调工作。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序号

排查地点

检查(排查)主要工作内容

排查结论

排查人员

 

 

 

 

 

 

 

 

 

 

说明:排查地点,要注明具体排查的企业、站场名称或位置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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