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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市“四好农村路”工作总结暨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局建管科 发布时间:2018-12-2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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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之年,根据省、市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及实施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谋划,规范实施,着力改善民生,进一步补齐乡村交通运输发展短板,顺利完成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我市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任务533.77公里。其中:较大自然村项目18.876公里;撤并建制村项目114.299公里;老村道加宽项目377.124公里;非立卡建制村项目23.471公里。分县区具体情况:

贵池区146.331公里。其中:较大自然村项目4.103公里;撤并建制村项目28.746公里;老村道加宽项目113.482公里。

东至县198.426公里。其中:较大自然村项目3.455公里;撤并建制村项目44.29公里;老村道加宽项目150.681公里。

石台县94.963公里。其中:较大自然村项目7.244公里;撤并建制村项目12.717公里;老村道加宽项目51.531公里;非立卡建制村项目23.471公里。

青阳县78.538公里。其中:较大自然村项目4.074公里;撤并建制村项目26.571公里;老村道加宽47.893公里。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4.97公里,全部为老村道加宽项目。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10.542公里。其中:撤并建制村项目1.925公里;老村道加宽项目8.567公里。

全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年度建设任务于8月份完成。

(二)县乡公路大中修工程。全市年度目标任务116公里。其中:贵池区目标任务53公里,东至县目标任务23公里,石台县目标任务22公里,青阳县目标任务17公里,九华山目标任务1公里。全市县乡公路大中修工程年度任务于10月份完成。

(三)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工程。市政府已出台了四好农村路路长制等有关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均已出台路长制及乡村道路专管员等配套制度。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县青阳县已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工作。

(四)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在5A级的县达到100%,开通城乡公交线路54条,建制村公交(客车)通达率达99.6%。青阳、石台县成功创建为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东至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便捷高效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使农村群众向往的“出门走上水泥路,抬脚坐上公交车”的生活成为现实。

二、主要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于2016年成立了市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出台池州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细则、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为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顺利推进,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负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日常管理工作。

2018年,出台了《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同步印发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四个配套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全面构建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大力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和协调实施农村运输通达工程等。推动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营协调发展,进一步补齐农村地区发展短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当好先行。

各县区、管委会为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四好农村路” 建设责任主体,认真细化制定有关政策文件,积极筹措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全面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四好农村路” 建设工作。

(二)紧扣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调度。认真对照省、市下达任务节点目标,坚持进行督查调度,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按照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督查检查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分级督查考核制度,切实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督查组,由局负责同志带队,对各县区“四好农村路” 建设工作开展多次综合督查,安排市质安局每季度进行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等巡查,有效督促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组织不到位、资料整理不及时等问题,均责令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全面强化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管理等工作。

(三)强化工作举措,保障项目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在认真做好调度推进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全面保障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根据2016年度市民生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按县级公路畅通工程10万元/公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5万元/公里实施以奖代补,推进2016-2018三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701公里总任务全面完成。

2018年,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四好农村路”建设奖补办法,计划2018-2020年三年共筹集7500万元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奖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积极履行“四好农村路”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结合实际,有效破解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县乡道大中修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等问题,有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市、县共同努力下,青阳县成功创建成为2018年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约因素不断增强。土地、环保、资源等刚性约束日益增强,项目融资政策变化引发融资难问题日渐凸显,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将影响项目进展。

(二)资金保障压力较大。交通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我市地处皖南山区,公路建设成本更高,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地方仍需筹集大量的建设资金,特别是各县区虽然都在积极多方筹资,但仍然存在较大压力。

(三)管理技术人员不足。我市交通建设正在全面快速推进,特别是“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始以来,时间紧、任务重,工程项目集中开工后,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对工程项目监管较为吃力。

(四)安全监管仍需加强。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发展,我市交通设施安全性能得到极大提高,由于我市山区道路较多,安全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农村公路安全监管效率及能力还有待提升。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省、市民生工程工作部署,严格履职尽责。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夯实县级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补助资金的同时,协调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统筹,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投入。督促各县区、管委会足额配套建设资金,保障2019年实施完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386公里,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农村公路管护标准,加大农村运输支持力度。

(三)严格督查考核、推进任务落实。以建设进度、资金、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为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督导、绩效考评等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实施,强化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认真做好民生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大力推进交通工程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良好环境。

五、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我市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9分。依据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督查考核办法等,结合平时督查检查情况,各县区绩效考核结果为:青阳县考核得分99分,东至县考核得分98分,贵池区考核得分96分,九华山管委会考核得分95分,石台县考核得分94分,平天湖管委会考核得分9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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