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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征集开始日期:2018-08-15 09:00:00    征集结束日期:2018-08-30 22:00:00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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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营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聚焦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着力优化农村路网布局,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着力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着力推动“四好农村路”从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转变,切实解决好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优”池州建设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好”农村公路。完善县、乡、村三级公路网络体系,重点解决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其中,贫困县在脱贫攻坚目标实现之前完成。全市每个乡镇建成l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三级及以上公路,l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连通路面宽度5米以上公路;原则上每个建制村及较大自然村通l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特殊区域特殊路段不低于3.5米。农村公路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管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全市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建成率达到100%,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设置率达到100%,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规章制度制定率达到100%,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畅安舒美”目标。

——“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5%,力争达到90%;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

——“运营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5A级的县达100%。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客车通达率100%。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行率达到50%以上。每个县(区)建设1个农村物流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每个建制村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点,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推进农村公路网化升级。在全面完成2701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自2018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实施2900公里较大自然村扩面延伸工程,重点解决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进一步补齐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全市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申报当年建设计划必须在上年度完成前期工作。同时,根据全市实施林长制改革的需要,统筹推进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国有林场道路建设,具体建设方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共同商定。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提升农村公路保障服务能力。加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全五小工程”(安装一排警示桩、一块标志牌、一排减速带、一面凸透镜、一盏爆闪灯)实施力度,强化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实现入库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新改建的通客车农村公路同步建设候车亭或公交站点,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实施农村公路创建达标工程。各县(区)紧扣示范县创建目标,大力实施四项工作内容:即县道逐步改造为三级以上公路,乡道、村道逐步改造为四级以上公路,逐步消除等外路;砂石路面、土路面逐步硬化改造为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逐步消除砂石路、土路;加快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和出口路,努力实现市、县、乡、村农村公路互联互通;建设一批扶贫路、旅游路、资源路和产业路,努力消除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瓶颈。市、县(区)要统筹规划,分类建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合理安排年度建设计划,通过建设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分年度推进实施,不断提高农村路网通畅深度、通行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农村道路网。【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打造农村公路精品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创建活动,重点培育市级创建示范项目20个,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依托池州优美环境,推进路站运一体化美丽公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脱贫攻坚、乡村旅游、休闲体育、健康养生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旅发委、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

构建三级路长制体系。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构建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路长的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设立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统筹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安全监管、扶贫、水利、林业、旅游、工商等部门职责,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发委、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夯实分级路长责任。实行路长负责制,明确各级路长、路长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责任,构建“责权明确、分工明确、奖惩明确”的分级路长责任体系。建立路长制公开公示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督促考核到位到位。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保护,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大农村公路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私搭乱建等非法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旅发委、市安监局、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按“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模式,建立健全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县(区)政府从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预算资金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30-50公里乡村道路管理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等。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有公路建设养护经验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

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标准。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除省补资金县道每年15000元/公里、乡道7000元/公里、村道2000元/公里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县(区)以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标准配套资金,市区按4︰6比例分担、市县按3︰7比例分担。省、市、县(区)养护资金80%用于大中修养护,20%用于日常养护。市补资金部分与养护成效相挂钩。【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鼓励县(区)政府、管委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放宽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开、透明、法治的良性市场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源主动参与,积极培育农村公路养护龙头企业。日常养护实现多元化,即采取分段承包、定额包干办法,吸纳沿线群众参与养护;以乡镇(九华山地方公路局)为主体,组建专业养护道班模式,实行辖区打捆承包养护;以县(区)为主体,推行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养护,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积极推行与乡村环卫资源整合模式开展养护。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实行市场化养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化养护队伍实施。加强技术指导,规范养护单位现场作业,推广应用工艺成熟、低成本、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技术,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加强农村公路应急灾毁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公安、气象、消防等多部门参与的农村公路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依法简化重大道路应急灾毁重建、修复工程项目程序,加快灾毁道路修复进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采取“省级统一招标、县级自愿参保、县乡村受益”方式,省级分别承担国家级贫困县和一般县保费60%和30%,其余部分由县级自筹。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可与现行普通公路灾毁保通修复补助政策叠加支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强化公路养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积极构建农村公路沿线和谐生态,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积极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加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快实现“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镇和示范路”的目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协调推进农村运输通达工程

加快农村综合站场建设。聚焦农村综合运输网络节点不畅问题,补齐农村综合站场建设短板,加快推进县级中心、乡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站场设施体系全覆盖,着力解决农村停车、运输、农产品配送、采购、仓储、小件快递和邮政快递等困难。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布局,推动路、站、运同步发展。鼓励客运站与城市公交站点的开放共享,方便群众换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推进农村客运深度拓展。统筹编制县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推动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优化城乡客运运输组织,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以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为重点,着力打造农村旅游精品客运线路。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并联审核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健全农村货运物流体系。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联合编制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完善区域农村快递物流网络与干线物流网络的衔接配送体系,加快农村物流节点建设,加强农村物流资源整合,强化农村物流人才培训,服务农副产品进城、农资和农村消费品下乡,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服务农村电商融合发展。支持物流、邮政和快递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地区,推进乡村物流快递配送网点开放服务、整合配送;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对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等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和冷链等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行业指导、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四好农村路”的资金投入。市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县(区)财政要加大农村公路的建设投入力度,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农村公路管护标准,加强农村运输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和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专款专用。对具备条件的县(区)、管委会,在确保工程建设标准、质量、进度符合要求,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前提下,按程序报批后,可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统一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开展示范创建。由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到2020年,实现市有示范县,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省级示范县创建考核通过后,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全国示范县的,市再给予配套资金补助,充分调动各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加强监督考核。每年由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区)、管委会明确年度建设任务,严格实行目标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建设质量、资金到位、工作绩效等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五)突出务实求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出实招、下实功、办实事,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杜绝不切实际、贪大求全、好高骛远的形象工作、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把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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